本网讯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领导干部带头在公共场所禁烟有关事项的通知》。全文如下:
我国《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对公共场所禁止吸烟作出了明确规定,一些部门和地方也制定了相关规章规定和地方性法规。近年来,通过各方共同努力,公共场所禁烟工作取得积极进展。但也要看到,在公共场所吸烟的现象仍较普遍,特别是少数领导干部在公共场所吸烟,不仅危害公共环境和公众健康,而且损害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形象,造成不良影响。为进一步做好公共场所禁烟控烟工作,经中央领导同志同意,现就领导干部带头在公共场所禁烟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级领导干部要充分认识带头在公共场所禁烟的重要意义,模范遵守公共场所禁烟规定,以实际行动作出表率,自觉维护法规制度权威,自觉维护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形象。
二、各级领导干部不得在学校、医院、体育场馆、公共文化场馆、公共交通工具等禁止吸烟的公共场所吸烟,在其他有禁止吸烟标识的公共场所要带头不吸烟。同时,要积极做好禁烟控烟宣传教育和引导工作,督促公共场所经营者设置醒目的禁止吸烟警语和标志,及时劝阻和制止他人违规在公共场所吸烟。
三、各级党政机关公务活动中严禁吸烟。公务活动承办单位不得提供烟草制品,公务活动参加人员不得吸烟、敬烟、劝烟。要严格监督管理,严禁使用或变相使用公款支付烟草消费开支。
四、要把各级党政机关建成无烟机关。机关内部禁止销售或提供烟草制品,禁止烟草广告,公共办公场所禁止吸烟,传达室、会议室、楼道、食堂、洗手间等场所要张贴醒目的禁烟标识。各级党政机关要动员本单位职工控烟,鼓励吸烟职工戒烟。卫生、宣传等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广泛动员各方力量,深入开展形式多样的禁烟控烟宣传教育活动,在全社会形成禁烟控烟的良好氛围。
五、各级领导干部要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各级党政机关要加强监督检查,对违反规定在公共场所吸烟的领导干部,要给予批评教育,造成恶劣影响的,要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全国各地频推“禁烟令”
“这几天我的电话都被打爆了,都是国内外同行、媒体打来的,认为中国控烟事业迎来了十年来最大的政策支持!”中国控制吸烟协会常务副会长许桂华告诉记者。
据介绍,中央出台《关于领导干部带头在公共场所禁烟有关事项的通知》后,不少省市已经出台或将要出台关于禁烟控烟的条例、法规。
1月1日起施行的《兰州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规定,中小学、网吧、体育场等八大类场所全面禁烟,餐馆、酒店、娱乐场所四大类区域限制吸烟,兰州进入“全面控烟”时代。
将于3月1日实施的《长春市防止烟草烟雾危害办法》规定更细、力度更大:公务员不在公共场所和公众面前吸烟,医生不在患者面前吸烟,教师不在学生面前吸烟。向未成年人销售烟草制品将处以最高3万元重罚。
北京市亦计划到2015年实现室内全面禁烟。
我国禁烟形势严峻
中国签署国际控烟公约10年,全球烟草产品销量下降10%,中国却上升了41.8%,增速全球最高。一些地方政府本应是控烟禁烟的推行者,却变成了烟草购买者甚至推销者。
烟酒文化由来已久,香烟更是成为人们生活所依赖、交往所必须的东西,许多人罔顾“公共场合禁止吸烟”“吸烟有害健康”的温馨提示,不顾他人感受在公共场合“喷云吐雾”又怡然自得,许多党政机关领导干部也不乏其列。
“禁烟令”的出台一方面体现了国家控烟的决心,另一方面对干部队伍、公务交往中烟酒泛滥的乱象踩了一脚“刹车”、敲了一记“警钟”。领导干部带头禁烟,不仅有助于营造清新舒适的公共环境,还将干部作风中存在的“乌烟瘴气”驱散殆尽。
业内人士表示,本次中央禁令规定严禁使用或变相使用公款支付烟草消费开支,将会抑制高档烟的市场需求,卷烟行业面临产量压缩的局面。中部一家大型烟草企业相关负责人也预测,今年高档烟销量将有所下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