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0月12日,国家发改委印发了国务院批复的《环渤海地区合作发展纲要》(以下简称《纲要》)。该《纲要》明确包括内蒙古在内的7省(区、市)为环渤海地区合作的主要省(区、市)。《纲要》还提出以内蒙古首府呼和浩特为中心城市,联合包头、鄂尔多斯和榆林建设中国西部特色现代城市群,以点带轴、以轴促面,推进形成内优外拓、协调互动合作发展新格局,带动提升环渤海西北部地区的整体实力。新的形势为自治区及首府立足自身发展优势参与国家战略,在区域合作中实现创新与转型发展创造了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同时,也表明了在环渤海地区合作中核心带动的特色发展、错位发展、互动发展是探索区域合作机制,培育形成经济增长和转型升级新引擎的重要方式。
民族文化交流中心城市,是兼顾文化经济属性和社会属性,在更大空间和更多领域展示丰富多彩特色民族文化的城市。建设民族文化交流中心城市意义重大。
(1)体现错位发展特征,形成更大合作局面
发挥不同地区的比较优势,在合作协调互动中培育带动合作发展重要引擎是环渤海地区合作的重要基础。呼和浩特为中心的呼包鄂榆地区作为环渤海内陆合作的重点,加速推进区域全面发展关键在于清晰首府定位和构筑优势互补的区域协作格局。在呼包鄂榆地区的协作关系中,与包头、鄂尔多斯、榆林拥有众多产业和资源禀赋相比,呼和浩特最大优势是作为自治区首府能够最大限度整合内蒙古历经60多年发展建设积聚形成的文化、教育,特别是人才等方面成果。以文化为核心定位发展目标是首府城市在呼包鄂榆地区发展中形成综合竞争力优势的基础,也是自治区参与内外竞争的实力与基础。通过民族文化交流中心建设可有利于在环渤海地区合作中,在基础设施互联互通、产业发展协同协作、市场要素对接对流环境下,利用特色定位和特色发展适应国家和区域发展战略需要,开展对内对外联系形成更大合作局面。
(2)体现民族和谐、文化繁荣
呼和浩特是多民族聚居城市,作为自治区政治、经济、文化中心是国家层面认知的民族地区门户和窗口城市。以文化为核心建设民族文化交流中心城市,有利于体现首府城市的多元文化融合、民族文化繁荣的和谐文化建设,有利于在创新转型发展中发挥文化作用,增强民族积聚力和创造力。
(3)为民族文化强区建设提供抓手
民族文化交流中心城市建设,有利于为自治区民族文化强区战略提供抓手,统筹全区文化资源,促进全区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同时,有利于为西北部地区和民族地区以文化为核心带动地区发展作出示范。
(4)培育促进首府一流城市建设
从近年来的全国城市综合竞争力评价中看,如何展示首府竞争力优势是决定一流城市建设的重要方面。以文化为核心定位民族文化交流中心城市,有利于首府在区域竞争中争取错位发展优势,迈进全国一流首府行列,在引领自治区全面发展中发挥作用。
民族文化交流中心城市建设的关键,一是聚焦形势和任务,把握国家推进实施“一带一路”、京津冀协同发展等国家重大战略和区域发展总体战略相关重要举措,关注国家有关文化推动转型发展、民族和谐建设的政策方针,以及国家近远期相关战略性措施和相关支持政策,在形成错位发展中争取突破现有城市定位,支持形成首府在地区合作中新的领先优势;二是在明确首府民族文化交流中心城市建设方向基础上,通过中长期规划明确民族文化交流中心城市建设发展目标,在全区范围内对构成民族文化交流中心城市资源要素进行评价,支持民族文化交流中心城市建设;三是把握发展机遇,根据首府城市建设实际研究推进民族文化交流中心城市建设策略,在体制、管理、市民参与,以及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全面促进提升首府城市水平。
民族文化交流中心城市建设包括:构建以院校团体为核心的交流格局。 院校团体具有广泛交流能力,利用首府积聚的院校资源开展多样性有影响的学术和艺术交流,培养学者和艺术人才,提升城市知名度和区域影响力;加强大众参与为主的城市文化氛围建设。文化活动的社会参与是衡量城市文化发展的重要指标,博物馆、美术馆等作为城市文化基础设施是体现文化社会参与的形式之一,但与城市生活密切相关的文化活动能够更广泛发掘和丰富城市文化,营造城市文化氛围,增强城市交流能力,促进文化交流的可持续开展;以政府为主导的文化窗口建设,它包括银行、邮局、机场等城市公共服务。文化窗口建设是民族文化交流城市形象建设的主要内容之一,同时对于形成城市精神能够产生积极作用;促进发展文化产业集聚人才。结合国家扶持文化产品创作生产相关政策,鼓励有民族特色的创新和创业活动,如政府主导搭建平台吸引区内外,国内外著名文化艺人在首府设立工作室,吸引和集聚各类文化人才,促进有特色的民族文化产业集聚;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扩大民族文化交流中心城市影响,增强民族文化交流中心城市的创新活力。在全区和更大范围邀请从事和擅长民族艺术的人才,以及拥有文化创新能力的研究设计单位共同参与打造自治区首府的民族文化演艺娱乐集聚区。特别鼓励以蒙语为特点的产品开发,拓展蒙古语的应用领域,为进一步加强民族语言就业创造更多机会;创新规划首府旅游产业。旅游业是一项大范围的文化交流形式,发挥旅游业在民族文化交流中心城市建设中的作用。整合已有的旅游资源打造更加丰富有特色的城市新亮点,促进有特色和有创意的民族文化交流中心城市建设。
中心城市是国家城镇体系中的引领型城市,中心城市能够在更大范围内促进地区合作和扩大对外开放,协调区域发展,减小区域间差别,以及促进地区经济与社会的转型发展。《环渤海地区合作发展纲要》为呼和浩特新形势下的转型发展创造了难得的历史机遇。利用首府地缘和资源优势,以文化为核心错位发展,打造民族文化交流中心城市,是贯彻落实文化引领发展,探索繁荣民族文化发展的有效模式。当前是区域协调、合作、共赢发展的良好时期,把握时代机遇,发挥比较优势,打造与经济发展形势相适应的民族文化交流中心城市,对于探索自治区在更高层面参与区域合作新路径,支撑区域发展和国家战略都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作者单位:上海社会科学院城市与人口发展研究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