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德州市法律援助中心党支部高度重视,积极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坚持在走群众路线、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创新服务方式方面下工夫,全面提升法律服务能力。
一是召开全体会议,全面动员部署。及时贯彻市司法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动员大会精神,并就开展好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进行全面动员部署。除积极参加市局组织的专项活动外,成立了领导小组,对群众路线活动进行了细化,责任到人。广泛征求意见,制定了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活动开展中增强了全体党员干部队伍的凝聚力,也更坚定了为弱势群体维权的决心。
二是规范便民服务措施,提升服务水平。市中心严格落实窗口规范化建设,制定了《司法局窗口服务手册》,内容包括:工作制度、来访接待制度、服务承诺制度、一次性告知制度、法律援助值班制度、申请法律援助流程图、申请范围、援助形式制度等,实现“接待、咨询、受理、审批、指派”一站式服务,进一步规范便民服务,提升服务水平。
三是提高办案质量,实现零投诉。组织全体人员学习新施行的《法律援助投诉处理办法》,并将该《办法》上传至司法行政网站,提升案件质量意识。坚持“四统一”原则,对法律援助案件实行事前事中事后全面监督,实行办案补贴与案件质量挂钩的工作机制,确保法律援助案件的办案质量,实现法律援助零投诉。
四是强化监督管理,实现法援公开。加强对法律援助工作的监督管理,将法援公开、旁听、回访等工作制度进一步常态化和长效化,有力地促进了法律援助工作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取得显著成效。
五是扩大宣传范围,法援深入人心。积极开展“法律下乡”、“农民工维权”、“三八妇女维权月”及落实“公共法律教育推进计划”等活动,利用电视、广播电台、报刊、网络等多种形式与广大群众开展“面对面”的法律宣传咨询活动,推动法律援助宣传在全市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让广大群众了解法律援助,申请法律援助,真正形成法律援助电视上有影,报纸上有形,广播上有声的全天候宣传模式,使广大群众真正了解法律援助,通过法律援助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