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近年来,临邑县司法局以创建省级规范化司法所为目标,高度重视司法所基础建设,在设施建设、制度建设、人员编制落实、经费保障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进一步提升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水平。
一是办公用房建设规范化。积极争取乡镇党委政府重视和支持,构建司法所独立办公场所。县司法局根据《山东省省级规范化司法所建设标准》的指示精神,为各司法所统一配备电脑、打印机、数码相机、局域网手机、档案橱等办公设备,满足信息化办公要求;并以建成的临邑县司法局临南司法所为标准,今年在为宿安、临盘、翟家司法所进行规范化改造,统一外观标识,设置人民调解室、社区矫正办公室、档案室等,确保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全面开展,达到省级规范化司法所建设标准。截至目前,宿安司法所已开工建设,其余两所也在设计筹备中。
二是队伍建设规范化。充实司法所人员力量,将新录用的政法干警全部充实到基层一线,并与乡镇党委政府积极协调,为司法所配备工作人员,切实达到每所工作人员2人以上。司法局每季度组织召开司法所长季度报告工作会,每年采取以会代训、经验交流等多种方式对基层司法所人员进行集中教育培训,切实提高司法所人员的业务素质。
三是经费保障规范化。自2013年初,积极争取县委政府的大力支持,全面落实司法所工作人员待遇,每月按时发放最低150元至300元的基层司法干警津贴;自今年起,为司法所解决了社区矫正业务专项经费,由县司法局负责统一发放,实现了基层司法所经费从无到有,有力保障了基层司法所各项业务工作顺利开展。
四是工作制度规范化。要求司法所工作人员上班时间统一着制式服装,规范人民调解、普法依法治理、社区矫正、安置帮教、法律援助、法律服务等工作制度,并统一上墙公示;加强司法所档案管理,统一司法所各类工作文书,确保所务管理和业务工作整体化、统一化;进一步完善考核奖惩办法,坚持日常考核、半年考核和年终考核相结合,客观评定考核结果,认真落实奖惩措施,全面推进司法所各项业务工作有序开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