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5月13日,笔者从德州市司法局获悉,德州市将考核录用部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即日起开始报名,报名者可先咨询县级司法局,到当地基层法律服务所报名。
录用条件包括,取得法律职业资格、律师资格、公证员资格、企业法律顾问资格,或者具有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高等院校法律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或者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从事审判、检察、司法行政业务工作两年以上;能够专职从事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年龄在6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
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公职的,被法律服务所给予开除处分的,律师、公证员被吊销执业证或者受到停止执业处罚期限未满的等人员不得录用。
法律服务所根据录用条件和工作实际,确定拟考核录用人选,并要求其填写和提交材料,报县(市、区)司法局。县(市、区)司法局对法律服务所上报的申请材料核查后于7月30日前统一报市司法局审核。市司法局将对符合录用条件的人员统一组织培训、考试,合格者颁发《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