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近日,我区某企业为在德州银行陵城支行办理贷款业务,来我处办理《流动资金借款合同》、《保证合同》、《自然人保证合同》公证。
根据工作程序,《自然人保证合同》的公证需要通知核实老板及其配偶。我处本着方便当事人的原则,随同银行工作人员一起来到借款企业核实企业老板及其配偶情况。在与公证员交谈中,老板配偶神情慌乱并与之前提交的身份证复印件上的照片不太相符,当承办公证员向其核实身份证号码时,其不耐烦的回答说没有记住。通过这一系列的交谈,承办公证员已然识破面前的这位女士。通过公证人员向老板做耐心工作,老板如实的回答了事情的缘由,原来其配偶现在老家(南方)照顾孩子,没有在公司里,为了尽快办理出银行贷款,所以找了个替身。公证人员得知后,对该企业老板进行了严肃教育,企业老板也认识到了错误并保证以后不会再犯。没过几天,该企业老板的配偶回到了公司,我处根据流程对其本人进行了核实,核实无误后,贷款银行为该企业发放了贷款,我处为贷款银行出具了公证书,保障了以后贷款银行的有效执行力。
经营企业中资金源固然重要,但诚信更重要。面对错综复杂的经济社会,我处公证人员在办理公证过程中经受着各种考验与历练,始终保持一颗谨慎的心,全心全意为社会经济发展保驾护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