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一辆车,同一个保险公司,连续4年车船税呈波浪式变化。第一年和第三年360元/年,第二年和第四年180元/年,对此,保险公司称车船税由税务开票系统自动生成,他们无法更改,而湖北省鄂州市地税局表示系保险公司员工操作失误所致。
保险公司:车船税费由系统自动生成
4月27日,鄂州市民的肖其(化名)在鄂州市人保财险购买交强险后,回家对比去年的保单发现,今年的车船税为180元,而去年的车船税为360元。肖其介绍,他的车于2012年5月份购买,属于小排量车,也是国家节能减税目录车系之一。
因时间太久,肖其2012年和2013年的保单和发票已遗失。当日上午,记者来到位于鄂州市武昌大道的人保财险缴费大厅,经查询得知,肖先生的2012年车船税为240元(因当年5月份购车,缴费按8个月收取,实际车船税为360元/年),而2013年车船税为180元,加之去年和今年的缴费数额,正好呈现2个波浪轮回。
该缴费大厅工作人员表示,车船税是他们代收,全部要上缴鄂州市地税局,且数额是扣税系统直接生成。
地税局:保险员工操作失误
当日下午,记者来到鄂州市地税局,分别咨询一楼营业大厅,七楼市地税局12366纳税服务热线中心及纳税服务分局综合业务科余乐扬等多名工作人员,后又来到市地税局西城分局分管保险行业的余子善科长处,他们均不清楚2012年1月1日起新实施的车船税具体缴费额和减免政策,经多方翻找文件才得知,按照规定,肖先生所购车辆属于节能减税车型之一,车船税应减半收取,为每年180元。2012年和2014年分别多收了120元和180元,共计300元。
余子善表示,出现错误肯定不是地税局的责任,具体怎么导致的还要询问保险公司。他称,多收的钱肯定要退,但因肖先生2012年的原始发票遗失,只能退还2014年多收的钱,需由当事人向地税部门写申请后,到保险公司办理退钱事宜。余子善还称,自车船税由保险公司代收后,都是由保险公司报税,还有无类似情况他们不清楚。
鄂州市地税局税政科周科长称,此事应该是保险工作人员录入车辆信息时操作不当所致。
如何处理?两单位沟通后答复
如此收费方式究竟是怎么导致的?还有多少人被多收费?28日上午,记者再次来到人保财险鄂州分公司,车险负责人王主任打开保单申报页面,查询了肖先生4年的收费情况发现,2013年出现“出具减税证明”的拉条,2015年出现“新能源车型”的拉条。而收取360元/年的另2次并无这类选项。
王主任称,车船税是否减半,收取多少,在保险员输入正确的车辆信息后,扣税系统会自动生成,他们现在主要做的是落地服务工作,所显示的费用都是根据客户保险需求由系统自动调控,是不能手工修改的。
该公司电商部张主任称,可能是双方系统升级时出现时间差,导致出现系统对接故障所致。具体还有没有类似情况出现,因为技术原因,无法查明。至于退费事宜,交强险过期后,多收的车船税是无法退的。
退不退?怎么退?张主任表示,他们与地税局沟通后,近期再作答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