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荆州市人民政府颁发文件,荆州市人民政府关于颁发第六届荆州市荆江质量奖的决定。为深入实施质量强市战略,引导和激励各类组织牢固树立质量第一、效益优先的发展理念,全面提升产品、工程、服务、环境等各领域质量水平,营造良好的质量发展氛围,根据《荆州市荆江质量奖管理办法》,市政府决定,授予湖北江汉建筑工程机械有限公司和湖北亿钧耀能新材股份公司“第対届荆州市荆江质量奖”;授予荆州市红叶针织服饰有限公司、荆州市中心医院、湖北钱潮精密件有限公司和湖北江荆消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荆州市荆江质量奖提名奖”。
据了解,《荆州市荆江质量奖管理办法》已经2010年7月7日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自2010年9月1日起施行。荆州市荆江质量奖(以下简称荆江质量奖)是荆州市人民政府设立的最高质量奖,凡荆州市农业、工业、服务业的企业或组织均可以申报荆江质量奖。荆江质量奖主要授予荆州市具有法人资格、广泛的社会知名度与影响力,取得了较为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企业或组织,包括提供公共服务的非政府机构。
荆江质量奖每年评选一次,每次获奖的企业或组织不超过三家。荆江质量奖有效期为三年,企业或组织获奖满三年后可参加复评。荆江质量奖获奖企业或组织列入荆州市争创国家质量奖和湖北省长江质量奖的培植计划,在有效期内,已获得国家和省级同类奖项的企业或组织不再重复参加本奖项的评选活动。
江荆消防科技此次荣获荆江质量奖提名奖,是对江荆消防科技高标准质量管理工作的肯定和认可。江荆消防科技将以此为契机,继续强化质量管理体系建设,再接再厉,不断创新和超越,努力为消防行业的高质量发展做更大的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