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届三中全会公报对财税体制改革明确提出科学的财税体制是优化资源配置、维护市场统一、促进社会公平、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制度保障。必须完善立法、明确事权、改革税制、稳定税负、透明预算、提高效率,建立现代财政制度,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要改进预算管理制度,完善税收制度,建立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制度。
作为政治体制改革和经济体制改革交汇点的财税改革,显然已经成为改革的难点和深水区。而当下,不仅营改增尚需扩大,资源税、房产税、环境税等税种的改革更因牵涉到中国当下最为强大的利益集团而难以推动。
据估计,8月1日开始的营改增全国“双扩容”光2013年减税规模即达1200亿元。原本作为地方税种的营业税被纳入国税,以及减税的政策效果,对地方政府的冲击是显而易见的。
地方政府尽管主导着卖地收入,但数额更大的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等财政支出还在后面,这正是地方政府尽管近5年来卖地收入疯长但债务却不断放大的原因。在此背景下,中央政府如果继续提高财政主导地位,那么拿什么政策作为吸引地方支持推进财税改革的对价:扩大发行地方政府债券范围和规模?债务重组?还是继续对地方政府发展地方政府财团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但如此一来,国进民退更无法遏制,政府该如何给民营企业以生存空间?
而在全球金融危机导致全球产业向西方回流的当下,作为税收来源的中国企业端和居民日子更不好过。不久前出台的对月销售额低于2万元的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和营业税,受益的依然是很小部分的人群,这意味着企业长期以来要求减税的重大政策已经不可能出台,尽管7月下旬财政部有报告称当前我国企业综合税费负担高达40%左右,已经超过经合组织国家的平均水平。
那么,财税改革到底改什么?
在11月28日下午,天和经济研究所沙龙活动中,天和经济研究所专家委员会副主任、中央财经大学财经研究院院长王雍君就这一问题进行了全面解读。
财税改革到底改什么?王雍君认为,财税改革是六大模块,第一个模块是税制改革,第二个模块是政府间财政体制的改革,主要是中央与地方关系。第三个模块是预算改革,应该是预算制度改革。第四个模块是政府财务制度管理改革。这次在《决定》中提到了,包括政府的资产负债的管理,审计还有权责发生基础上的综合财务报告,这些都是公共财务管理的问题。还有第五个模块,是财政绩效管理制度改革,《决定》里面强调了,对公共服务的社会购买,强调了合同,强调了外包等等,这都属于绩效管理。第六个模块属于财税法制,《决定》里面提到了,要完善立法,落实税收法定原则,讲的是法制问题。
在这六大模块中,王雍君认为重点应该是前面三个模块,政府间,央地关系讲财税体制,还有就是预算制度。这六大模块处理三种关系第一种是政府与人民之间的财政关系,第二种地方与政府之间的财政关系。因为地方政府也担心,在新政治下,他们担心的事情都有发生,比如财力在削弱,这改革是不是进一步影响基层政府的利益,他们从这次改革中得到什么收获等等。
谈到的财税改革,民众关注,学界关注,媒体也很关注。《决定》还进一步提出,保持现有中央和地方财力格局总体稳定,结合税制改革,考虑税种属性,进一步理顺中央和地方收入划分。财税专家认为,这一方面给地方政府吃了颗“定心丸”,确保其财力不会减少,同时也预示着接下来具体税种和分税比例面临改革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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