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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次分配”与善作所为

时间:2021-08-27 16:14:23  来源:中国前沿资讯网  作者:顾品

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十次会议指出,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在高质量发展中促进共同富裕,这是中国迈向未来的一个极为重要的战略方向。同时指出,正确处理效率和公平的关系,构建初次分配、再分配、三次分配协调配套的基础性制度安排,鼓励高收入人群和企业更多回报社会”。这是促进社会公平正义,让全体人民在高质量发展中实现共同富裕的应有之义。本文就“三次分配”与善作所为谈三点看法。

一、“三次分配”内涵与价值取向

何谓“三次分配”。经济制度中的“分配”是指在一定时期内创造的国民收入,按一定的方式在政府、企业和个人之间的分割,形成流量的收入分配格局和存量的财产分配格局。“三次分配”这个概念在国内最早是由经济学家厉以宁在1994年提出。用最直白的语言概括:一次分配就是工资,由市场主导;二次分配是社保,由政府主导;三次分配是公益,由社会道德驱动。“三次分配”首次获得肯定,是在2019年10月的中共十九届四中全会上。这次会议明确指出:在我国实行“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时,“要 重视发挥第三次分配作用,发展慈善等社会公益事业。鼓励勤劳致富,保护合法收入,增加低收入者收入,扩大中等收入群体,调节过高收入,清理规范隐性收入,取缔非法收入。”在2020年的十九届五中全会上,进一步明确,“发挥第三次分配作用,发展慈善事业,改善收入和财富分配格局”。由此可见,“三次分配”体现社会成员的更高精神追求,是“在道德、文化、习惯等影响下,社会力量自愿通过民间捐赠、慈善事业、志愿行动等方式济困扶弱的行为,是对再分配的有益补充”。

“三次分配”的内涵与分配参与者的价值取向。“三次分配”并不是指在时序上一定要发生在初次分配、再分配之后,实践中三者是互相交错并行不悖的;如有的志愿劳动与初次分配同时发生,有的捐赠发生在再分配之前而获得税收减免。因此,“三次分配”与”初次分配、再分配”的内涵不同:初次分配是以市场为主导的要素合作博弈,使要素总体贡献最大化;再分配是政府在公平正义等国家价值导向下的强制性干预;而第三次分配是在向善、为公、乐施等社会价值理念的引导下,在法律政策的鼓励和促进下,由既看得见又看不见的“社会之手”所推动的。如果说初次分配是在由市场环境下主导创造资源的“造血”行为;再分配是在心脏的推动下促使血液在主动脉中的循环,给人体各个组织器官带来氧气和营养,降低系统风险;那么第三次分配无疑类似于促进人体健康更加均衡的小血管、毛细血管的微循环行为。初次分配的造血和再分配的血液平衡循环事关人的生命存在,第三次分配的微循环则影响着整个身体的长期持续健康。

“三次分配”有利于消除我国“先富与共富”相割裂的社会现象。这次中央财经委会议明确指出,要着力扩大中等收入群体规模,抓住重点、精准施策,推动更多低收入人群迈入中等收入行列。为此,倡导“三次分配”是依据我国经济发展势头良好的国情,引导一部分人先富起来,带动和帮助其他地区、其他的人,逐步达到共同富裕的治国良策。

根据统计局2019年相关数据,中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月均2561元。按照五等份分组,低收入组和中间偏下收入组共40%家庭户对应的人口为6.1亿人,月均收入不到1000元。在贫富差距日益扩大的当下,中国2019年的基尼系数已经冲到0.47。(达到0.5以上就是收入悬殊))针对中国目前收入分配现状,我国居民收入不应只有市场、生产要素进行“初次分配”、政府加强调节的”再分配”,应当适时引导先富的群体出于自愿,在道德的影响下,把可支配收入的一部分或大部分捐赠出去的“三次分配”。在具体进行第三次分配中,凡对于用于公益事业的捐献,应该免税,,让更多的人把自己的财产用于公益事业,。从第三次分配着手,缩小现在的贫富差距,这种行为相对于市场根据要素贡献进行初次分配,相对于政府体现国家意志进行的再分配,“三次分配”是社会主体自主自愿参与的财富流动。其价值取向较之于初次分配和再分配,更关注效率、更有利于促进全社会的公平正义。

二、我国先富人群在“三次分配”中的表现

我国先富人群的状况。 从《2020胡润财富报告》提供的标准来看,600万以上资产的家庭被称为富裕家庭、资产超1000万元,是高净值家庭;资产超1个亿的家庭,被称为“超高净值家庭”;资产在3000万美元以上的为“国际超高净值家庭”。2020年我国富裕家庭为501万户 ,第一次突破五百万户,同比涨了1.4%。若按一家4口人计,我国己有2000万人已实现了财务自由,享受”想买啥就买啥”的优质生活。据统汁,我国富裕家庭总资产为146万亿,为我国GDP总量的1.5倍,可见这些富人很有钱,他们掌握了全国多半资产。这些先富起来的人,他们在“三次分配”留下了如下的足迹

据中国慈善联合会《2019年度中国慈善捐助报告》,2019年中国共接收境内外款物捐赠1701.44亿元,其中,内地接收款物捐赠共计1509.44亿元,同比增长4.88%。这仅相当于当年我国GDP的0.15%;最大的捐赠是企业,占比为61.71%。另据《福布斯2021中国慈善榜》,上榜的100位中国企业家(企业)现金捐赠总额为245.1亿元,同比上涨37%。捐赠过亿元的企业为51家,捐赠总额为221.7亿元。另据《2021胡润慈善榜》显示,在2020年4月1日至2021年4月30日,中国捐赠额超过1亿元的富人有39人,合计捐赠301亿元。

为了进行比较研究,据美国施惠基金会提供的报告,2019年美国慈善捐赠总额约4496.4亿美元,占到美国当年GDP的2.1%。其中个人捐赠占为3097亿美元,占比为68.87%。在《慈善纪事》发布的美国“慈善五十人”中,2020年美国捐赠总额排名前50位的慈善家共捐赠了247亿美元。通过两国数据比较分析,我国企业与个人参与“三次分配”,正处于被催醒的导入阶段。

第一、我国“三次分配”水平总体偏低。我国的GDP是美国的70%多,慈善捐赠总额是美国的5%左右,人均慈善捐赠额是美国的1%左右。鉴于美国捐赠中,包含了非钱物形式的劳务捐赠和比例很高宗教捐款,2019年为1281.7亿美元,占捐赠总量的28.5%。中国人到寺庙上香捐赠,则基本未纳入统计。剔除这些因素,中美慈善差距将会缩小很多。

第二、中国企业家和美国企业家的捐赠水平差距不大。2020年美国排名前50位的慈善家捐赠了247亿美元,中国前50的慈善家捐赠了两三百亿元人民币,基本是汇率水平的差距。另据中国慈善联合会《2018年度中国慈善捐助报告》,2018年中国民营企业全年捐赠约450.32亿元,在捐赠主体中占比最高;国有企业全年捐赠310.90亿元。据全国工商联数据,截至2020年6月底,纳入“万企帮万村”精准扶贫行动台账管理的中国民营企业有10.95万家,通过产业、就业等多种形式对贫困户进行帮扶,共带动和惠及1564.52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

第三、“互联网+慈善”投身公益正养成习惯。2019年,全国20家互联网募捐平台汇集的慈善捐赠超过54亿元,同比增长68%;2020年9月7日至9日,由腾讯公益等发起的“99公益日”活动,三天时间吸引了共计5780万人次、数千家公益机构、超1万家爱心企业参与,筹得善款30.44亿元。依靠互联网平台的推广力量。促使大量年轻人通过“互联网+慈善”的便捷方式,投身公益,正在养成“一块做好事”的习惯。

 上述说明,我国的改革开放,让很多企业家建功立业,积累了以往无法想象的财富,他们富了后正在步入富而思源,感恩时代,回馈社会的理性思考阶段。当今倡导“三次分配”是顺势而为、水到渠成大好事。

最近社交媒体上出现一些碎片化议论,比如,认为政策变了,要“劫富济贫”“搞平均主义”“逼捐”了,财产权不安全了,未来不确定了。甚至有人把贫富分化归咎于“资本家”,呼吁加大力度“节制资本”等等。用简单粗暴地思想方法,把“三次分配”理解成是要拿走和分掉富人的财富。,这显然是对“三次分配”积极意义完全误解和彻底的背离。

三、企业家如何在“三次分配”中善作善为

如今,我国已经完成脱贫攻坚战任务,从“脱贫攻坚”到“共同富裕”,这既是我国追求共同富裕的逻辑延续,也是我国战略方向的重大调整。共同富裕在2021年内被密集、高规格提及,这表明,先富帮后富的“三次分配”政策手段,即将进入日常的操作阶段。在“构建初次分配、再分配、三次分配协调配套的基础性制度安排”的大基调下,中国企业家已进入”从比富到比公益慈善慷慨度”的时代。“以他者为念甚于为己而谋、抑己之私而行仁于外,人类天性之完善以此构成。” 这是亚当·斯密这当年讲的话,放在今天,依然令人回味无穷。当今的企业家如何在参与“三次分配”中善作善为,却是一个必须解析的课题。

第一、企业家要养成主动参与“三次分配”的习惯。企业家创办企业的本质追求,一是满足社会需求,为社会提供切合时令、品质完美的产品,让人们过上美好生活,二是创造税收,为满社会的公共品的开支作出贡献,三是不断壮大企业,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为提高人们的收入来源,和富足程度作出贡献。这本身就是企业家为民造福的本分,而企业家通过办企业获得富裕机会后,自愿参与三次分配“,通过捐赠、慈善,拿出自己富有财富,回馈社会,扶弱济贫,这本身就是兴办企业为民造福的社会价值延伸,所以“三次分配”是为社会公众追求共富裕有益补充,这个补充作用应通过道德的力量无边界的放大。对于这种神圣的善举,不仅要求我们在颂扬中加以弘扬,更要成为日常生活形成一种习惯。,如曹德旺从1983年曹德旺首次捐款到现在,已经累计捐款达到160亿,前不久他又拿出100个亿,建设一座福耀科技大学,专门用来培养实用型技术人才。并承诺学校建好后,交由国家管理。再如香港富豪胡应湘,于1994年建成的广深高速公路,随后又投资了贯通珠江三角洲的广珠高速公路、顺德路桥系统工程和虎门大桥、沙角电厂等一系列项目。总价值超过500亿人民币,无偿的捐赠给了个国家。对于胡应湘的贡献,外国媒体也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可他和曹德旺都没有把自己当成普善天下顶天立地的大圣人,也没有媒体上一惊一乍大肆宣嚣,而是安之若素、坦然地面对,并认为这是一件发生在社会生活中无怨无悔本分事,不是为难富人的尴尬事。所以,在全社会养成参与“三次分配”的习惯,是开启全社会共同富裕大门的金钥匙.

第二、企业家把参与“三次分配”的钱财用在刀刃上。“三次分配”的财力投放,要规避”割富人的肉,补人懒人的屁股”,让少数坐吃山空的懒人”等靠要”。要竭尽全力,打开心窍,精准施策,把资助穷困人员用于生活开销的消行为转变保值增值型的创富行为,使之在长久持续循环中不断裂变创富因子,不断开创共同致富的持续效应。我的一位企业家朋友,他在履行捐赠中的做法很精到。他在筹办新企业中,以出全资形式创办新企业,在设置股权时,自已只确认51%,其余49%股份以借款形式为新组群企业管理团队全体员员工出资,其中10%界定为管理团队股权,尚余39%股份为从业员工人人均有,企业开张后三年不分红,用盈利先归还出资人为员工投入本金。当本金还足后,再进行每年一度的按股分红,这种把捐赠演化成股份,让员工既人人拿工资、又年年有分红,使员工具有劳动者和股东双重身份,而这位企业家又把回笼垫支的股本,在开办企业的第三年全额无偿再投入这个企业扩大再生产,为企业开挖更大的致富源泉。

第三、企业家参与“三次分配”要引领公众“击鼓传花”。三次分配”不仅先富起来人的“专利”,更要引领是有善心、有闲钱的平民雅士轮番参与,形成“击鼓娃花”的态势。因为“三次分配”的解困济贫,普喜天下,是我为人人的道德义举。今天我献出一点一滴的充裕财富,为他人谋利,明天也许有更多的人参与奉献再创共富,这种“人人为我,人人为我“的相互递进,是实实在在谋共富,共命运。不妨举件小事作为例证∶在湘西怀化地区乡村有一项设施,即乡村道路上每隔一定的距离就有一个亭子,称作"烤火亭"。这里是侗族聚居地区,冬季山区很冷,因此根据侗族的风俗习惯,每隔几里路、就建有一个亭子,里面有条凳,供旅客休息,还有炭盆,供游客烤火取暖。取暖的木炭是农民各户捐献出来的。没有人把这些木炭偷走,木炭堆积在亭内,快用完了,自有农民添上。据说“烤火亭”的历史很久了,代代传存至今,成为侗族乡村的一种惯例。大家提供木炭,穷人家少拿一些来,富裕人家多送一些来。这种击鼓传花的道德义举,在现实生活可以得到很多印证。江西资溪一位退伍军人。他在战友的帮助下,在杭州开面包房,尝到发了财甜头,他感到:人帮我是一人得道,我帮人是让众人得道,于是在2002年8月,独立捐资,开办了一所面包培训学校,承诺包教包会,对退伍军人、下岗职工和农村贫困青年实行免费。先后吸引4万多人接受面包制作的技能培训。4万多农村待业青年得道后,资溪很快出现一人有钱赚,众人跟着干的击鼓传花现象,从而形成20万人的面包产业大军,在国内1000多个城市以及俄罗斯、法国、印尼、马来西亚、越南、缅甸、新加坡、澳大利亚等国,红红火火开办起1.6万多个面包房,年产值超200亿。从而逐步在全县实现了共同富裕的美好景象。

作者简介:顾品,退休教师。曾任无锡市乡镇工业干部学校副校长,全国乡镇企业家培训中心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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