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昌一企业负责人唆使驾驶员将污水倾倒在路上,造成环境污染。近日,繁昌警方联手环保部门,查处该企业非法倾倒工业废水案,行政拘留2名相关责任人。
6月30日下午,繁昌县公安局直属大队接到举报,称从童坝村部到广冲水库路段沿途有人倾倒工业废水,十几处明显的倾倒点气味刺鼻。随即,直属大队联手峨山、马坝派出所开展排查,发现峨山镇湾店村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的一辆槽罐车有倾倒工业废水的重大嫌疑,随后执法人员对公司生产车间的废水进行了取样检测,发现车间废水和倾倒点污水成分一致,内含的化学物质对环境和人体有巨大危害。经查,该公司系化工型企业,主要生产项目是聚酯树脂,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蒸馏残液属国家规定的危险物质,但公司内无任何污水处理设施,生产过程中的废水长期到处乱倒。仅今年5月至6月30日期间,驾驶员吴某就根据公司生产负责人徐某的授意,先后12次用槽罐车装运废水倾倒在童坝村部至广冲水库路段,造成极其严重的环境污染,严重危害了当地村民的身体健康。
针对两人的违法行为,繁昌警方依法对徐某、吴某两人作出了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