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企业民主管理条例》近日获得通过,并将于3月1日起施行。条例对如何产生职工董事和职工监事的方式予以明确: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同时规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不得作为候选人参选,防止其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
若是企业拒不建立职工董事、职工监事等民主管理制度,还将会被定期“曝光”。按照条例规定,企业若是存在包括未依法建立职工代表大会、企业事务公开、职工董事、职工监事等民主管理制度;未召开或未按照规定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应当提交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决定、选举的事项而不提交;应当公开的事项不公开或者虚假公开;不执行职工代表大会依法作出的决议、决定等行为,职工和工会组织有权向企业提出意见,企业应当及时改正;拒不改正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社部门将该企业列入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档案,并定期向社会公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