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是中国当代文化建设的重要组成。自2001年5月18日昆曲艺术名列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公布的世界首批“人类口头和非物质遗产代表作名录”,中国现代意义上的非遗保护已经走过了10余年历程。如今,非遗不再是个陌生的词语,它深刻影响着一个地区、一个民族、一个国家的文化形态乃至整个社会的发展。
在实现民族复兴中国梦的今日中国,凝结传统、植根创造、面向未来的非遗,既是文化发展的重要资源,也是整个社会凝聚共识、提振信心、建构核心价值观的要素。
从创造人类文明角度准确理解文化的积累和变革
人类社会在长期发展的历史过程中,形成和积淀的生产消费、衣食住行、婚丧嫁娶、岁时节令、娱乐游艺、礼仪信仰等民间习惯的总和,即民间民俗,成为我们今天所说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非遗作为人类创造力、想象力和劳动的结晶,深藏于经史子集,留存于传统伦理道德,扎根于民众的日常生活。非遗和传统文化密不可分,但不是一回事。传统文化是一个民族历史上创造的文化的总和,而非遗是传统文化传承下来的重要部分。对于个体的人,非遗是日常的生活习惯和定向的价值内涵;对于一个民族,非遗是精神血脉的延续,是获取心灵滋养的精神家园;对于整个人类而言,非遗是活态历史,也是坚实的现在和具有根基的未来。
在非遗的价值内涵中,核心的要素其实是“人”。社会历史中的人既是非遗各种实践的主体,也是非遗产生影响的客体。不同地区、不同民族、不同个体的人,在长期的生产生活中形成了千差万别的习惯习俗。这些习惯习俗,成为一个地区、一个民族、一个国家的文化标识,也让拥有这些标识的人有了认同感和历史感。从某种角度上说,人本身也是非遗。非遗保护的旨归,是促进主体人的全面发展,而人的全面发展的基本条件是人的日常情感、核心价值观和传统习惯获得持续的支持、尊重和明确的传承,形成人类文化的积累性。
与文化的积累性相对应,文化发展的另一个基本规律是变革性。非遗不是静止的,时代的发展会赋予非遗以当代气息。随着客观环境的变化,人类生活的具体内容、生活生产方式也在不断地变迁,经过共时性和历时性的不断传播,生成新的习惯习俗。文化变迁是人类社会一个永恒的主题,正因为文化的这种变迁性,我们才更需要保存和持守传统文化中的优秀遗产,继承、转换、融合传统文化要素,构建以未来为导向、以传统为基础、以文化的不断再生为核心的现代文化,创造文明并使文明的成长过程不致中断。
从凝聚民族向心力角度深刻把握非遗的内涵
一个民族的传统文化,有其特定的精神内涵。它荷载着这个民族的价值取向,凝聚着这个民族自我认同的向心力,影响着这个民族的生活方式,是一个民族的历史生命在现实社会中的延续。传统文化虽然包含有形和无形两种形式,但更多地体现在无形的精神文化方面,如价值观、生活方式、风俗习惯、心理特征、审美兴趣等,正如作家阿来所说:“不只是由语言文字、叙述方式所体现出来的形式方面的民族特色,而主要还是由行为方式、生活习性所体现出的一定民族所特有的精神气质与思想意识。”各种各样的文化事项组成的非遗,一旦形成相对固定的形式后,就会以一种特定的思考原型和重复出现的行为模式,产生强大的向心力,有意无意地整合成为一种具有共同心理基础的精神传统和价值取向。因此,在看到非遗的活态发展性的同时,更要深刻把握非遗的恒定性和稳定性,要看到具有明确精神凝聚力的非物质文化在人与环境的关系中起着重要作用,它反映、影响和改变着特定的物质世界。
100多年来,中国传统文化经历了数次巨大的冲击,中国当代城镇化进程是最为切近的一次。作为传统文化基因的携带者,非遗如何在自保的同时,担当起传承传统文化的责任?我们看到政府相关部门正在陆续推出相应的扶持计划,如针对随着传统古村落的消失而渐行渐远的民俗、传统手工技艺与地方戏曲的保护计划。需要意识到的是,非遗所强调的不仅是物质成果,蕴藏在这些物化形式背后的精湛的技艺、独到的思维方式、丰富的精神蕴含等,更是非遗的本体。很多非遗项目虽然通过物化的形式得以呈现,但其价值主要依赖传承人口传心授,例如古琴艺术,我们看到的是古琴,而构成真正意义上的非遗的,是我们看不到的古琴的发明、制作、弹奏技巧、曲调谱写、演奏仪式、传承体系、思想内涵,等等。正因为如此,非遗重视人的价值,重视活的、动态的、精神的因素,重视技术、技能的高超、精湛与独创性,重视人的创造力,以及通过非遗反映出来的该民族的情感及表达方式、传统文化的思维方式等。
从传播优秀传统文化角度扎实推进中国非遗保护
依据国情,以传承人为核心,以持续传承为重点,以保护文化多样性并促进各民族、地区、群体和个人间的相互理解、尊重和可持续发展为目的,政府主导、民众参与、扎实推进的传承保护,比如立法保护,建立包括数量、演变历程、现状、传承人、保护措施等在内的非遗“台账”,建立国家级和省、地、市级四级名录保护体系,建立国家级传承人名录,设立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等,是我国10余年来的非遗保护之路积累的经验。它们的独创性和针对性,获得了国际社会的认可,被誉为“中国经验”。
近年来从非遗生成的特性出发提出的“生产性保护”,成为重要的“中国经验”。对于这一经验,我们仍然需要深化内涵与外延的研究。有些非遗,特别是生产方式方面的一些手工艺技术,随着人类科技文明的发展,已经不再作为主要的生产方式存在了,但它们作为最基本的技术、人类聪明才智的载体,对于我们今天的技术创新、文化创意仍具有启发作用。文化产业和文化创意产业,植根丰富的非遗资源,将民族传统文化做成品牌,并通过市场推销出去,成为今天中国社会对传统文化进行传播的一种重要方式。在提出“生产性保护”以来的这3年中,已有两批共98家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向社会公布。不过,生产性保护不仅仅意味着茅台、五粮液酿造等物质层面的技艺传承,还应拓展到对舞台艺术等精神产品的生产性保护。同时,需认识到生产性保护不等同于工艺品的工业流水线生产。非遗项目有其自身的艺术规律,核心技艺要防止机械化和规模化生产,选徒带徒有其自身特性和要求,不可随意改变。当然,生产性保护之路也存在多种多样的探索,如多个非遗项目的综合性保护、单个项目的深度保护、传统技艺与现代科技有效融合的保护模式,等等。
在重视加强传统文化调研与保护的今天,非遗是我们的重要“索引”和宝贵财富。让非遗面向未来,是传承文化的需要,也是保持文化多样性和持续性发展的需要。在中国非遗保护的道路上,申遗是值得记取的精彩华章,更为重要的,是我们在这一过程中不断积累、不断探索的传统文化保护经验。
“了解过去的一千年,是为了更好地建设未来五百年。”非遗保护的实践诉求,不正是通过唤起一代代人的文化自觉,从而渐渐确立文化自信,走向文化自强吗?(作者系文化部非物质文化遗产司副司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