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抓点,落实安全监管责任点。按照“三个必须”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厘清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与行业监管职责和界限,修订完善安委会成员单位工作职责,明确各有关部门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工作职责,推动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建立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和权力清单,做到依法履职、各负其责。推进安委会“1+X”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设,在县安委会、道交委、消安委的基础上,选择建设工程、特种设备等领域建立专业委员会,统分结合共同推进安全生产监管。
二是画线,强化企业主体责任防线。组织开展“强化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活动,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法定职责和义务。综合运用行政执法、问责约谈、“黑名单”管理等手段,推动企业建立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防控机制,做到安全责任、管理、投入、培训和应急救援五到位。深入推进安全标准化建设,推动达标企业持续运行和整改提升工作,完成235家标准化企业到期换证工作。
三是扩面,拓宽社会化服务覆盖面。进一步扩大安全隐患排查服务外包工作覆盖面,大型企业在自主管理为主按需购买服务,500万以上中型企业自行购买社会安全技术服务50%以上,以镇(街道)、村为单位推进小微企业统一购买社会安全技术服务集中开展隐患排查。同时,出台安责险+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在全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金属冶炼(包括翻砂铸造)和危险化学品使用量大、可燃爆粉尘、喷涂、液氨制冷、劳动密集型及发生亡人事故等单位全面实施安责险+服务,力争年度参保企业达到200家以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