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9月23日,对于李某来说是个特殊的日子,因为今天是李某解除社区矫正重新回归社会、回归家庭的日子。上午9点他来到平原县恩城司法所参加解除仪式。
回想2012年9月27日李某因交通肇事罪被茌平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赔付高达70余万元,给家庭带来极大负担。他当时精神颓废,感觉不到生活的希望。恩城司法所工作人员详细了解他的情况,耐心细致地给他做思想工作,并多次到其家中走访,利用真情、真心感动他,让他树立起自己的责任,树立起生活的信心。2013年初,司法所还结合妇女创业基金帮助其妻子杨某无息贷款5万元,李某又多方筹集资金,雇佣了一名司机干起了客运的生意,客运生意很好,2013年纯收入11万余元,李某脸上有了笑容,一家人生活有了保障。
两年来,李某按时到司法所汇报思想,积极参加学习,参加公益劳动,表现较好。希望他回到社会更加严格要求自己,不再重蹈覆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