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今年以来,按照高检院《关于开展社区矫正服刑人员脱管、漏管专项检察活动的通知》及兵团检察院周新军检察长对做好检察环节执法监督工作的批示,第三师检察分院着力加强对辖区监外执行罪犯交付执行、监督管理、教育管理等各执法环节的监督力度,有效遏制了三师辖区社区矫正人员脱漏管和重新犯罪,确保社区矫正工作依法公正实施。
一是完善工作机制,实现监督常态化。第三师分院党组高度重视社区矫正法律监督工作,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重点抓的工作格局,进一步完善社区矫正工作机制,先后制订了《第三师社区矫正工作实施办法》、《第三师检察机关社区矫正联系会议制度》《第三师社区矫正检察监督流程图》等工作制度、流程,明确了工作程序和职责任务。借力辖区各派驻监管场所检察室前沿阵地的优势,采取分片包干、定岗定责、定期检察、定期核对执行机关基础数据的工作模式,逐步推动社区矫正检察工作重心由定期检察向日常检察转移。
二是创新监督检察方式,实现监督主动化。各检察小组主动与人民法院、司法行政机关协调,对辖区各团场司法所社区矫正情况进行实地巡视检察,检察小组紧紧围绕《关于开展社区矫正服刑人员脱管、漏管专项检察活动的通知》要求,认真落实专项检察活动的各项步骤要求,通过现场检察、司法行政机关信息比对、法院信息核查、本院案管信息核实四个方面,甄别矫正对象接受社区矫正的真实情况,了解是否有违反法律以及社区矫正监管规定行为,避免漏管、脱管、虚管情况的发生,为监督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三是突出监督重点,实现监督规范化。把对社区矫正对象交付、执行、解矫全程工作台账的检查作为重点来抓,主要查入矫时法律文书、入矫人员信息、责任书、帮教协议等是否准确;执行管理中工作台账、日常奖惩材料、集中教育材料等是否全面;解矫时解矫人员清单、解矫通知、执行档案、书面鉴定等是否规范,确保各个环节台账档案的合法性、完整性和规范性。6月份以来,分院监所检察部门对辖区18各社区矫正机构的社矫对象进行不留死角的巡察,提出了口头检察建议5次,及时纠正了社区矫正机关执法不规范行为。
四是延伸服务职能,实现监督人性化。在加强社区矫正工作法律监督的同时,注重矫正对象的思想改造,通过走访、座谈、约谈和查阅等方法了解社矫人员的思想状况和管理教育活动。加大社矫人员的职业培训和就业指导力度,让社矫人员体会到国家和社会对他们的关爱,逐步确立了监督、管理、帮教、关爱四位一体的工作思路,确保社区矫正的各项工作落实到实处,取得实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