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河南省固始县公安局刑警大队四中队针对辖区涉黑涉恶犯罪案件,坚持“打早打小、露头就打”的原则,主动出击,深入调查,于近日成功打掉一个敲诈勒索犯罪团伙,团伙所有成员全部到案。
9月20日,刑警四中队接到报案人魏某报警称,其在赵岗乡南天门粮库施工,遭到当地群众张某阻挠,并要求其到工地里干活,其在未得到满足的情况下将工地大门堵住。
接警后,刑警四中队随即联合赵岗派出所迅速展开调查。经查,9月20日的报警尚不构成案件,但民警在走访过程中得知,5月15日,固始县嘉鑫粮油有限责任公司将其在所属的赵岗乡南天门粮库院内兴建粮食仓库的工程项目承包给了“固始县振生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施工时,遭到以当地20余名群众阻拦,并以南天门粮库所在地属于小庄村民组地界为由,强行向施工方索要钱财。
为了不影响工期,5月30日,“固始县振生建筑劳务有限公司”负责人迫将12000元钱协调费交给了当地群众张某等五人。该五人的行为已经构成敲诈勒索犯罪,刑警四中队遂对该案立案侦查。
9月24日,刑警四中队联合赵岗乡派出所将其中两名犯罪嫌疑人抓获。迫于压力,9月25日,其余三名犯罪嫌疑人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五名犯罪嫌疑人到案后,均对其敲诈勒索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该五名犯罪嫌疑人因涉嫌敲诈勒索均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在进一步审理之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