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为了进一步规范社区矫正工作,严格落实《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和《山东省适用非监禁刑判前社会调查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近日,临邑县临南司法所坚持做好四项重点工作,力争做好每一份判前调查评估工作,保证调查评估意见的客观性、真实性和有效性。
一是重点做好工作衔接。接到县司法局的委托调查函后,第一时间成立由县司法局矫正科及司法所工作人员组成的评估调查小组,依照《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并根据评估对象的个案情况,提前准备走访笔录及调查时需要了解的情况,充分做好判前调查的准备工作,确保调查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是重点做好走访调查。深入社区,走访评估对象的所在地的村两委干部、邻居、近亲属、被害人及其近亲属,全面了解调查对象的社会关系、日常表现、对犯罪行为的认识和犯罪后的影响,以及重新犯罪可能性等情况,认真听取多方意见,确保调查程序的合法性和可靠性。
三是重点做好材料评估。按照走访内容制作走访笔录、认真研究访谈内容,就评估对象是否适用社区矫正给予客观和全面的评价,形成《调查评估意见书》,经调查人员签字、司法所所长审核同意后,及时上报县司法局复核,为法院审判提供有力参考。
四是重点做好资料备案。评估调查结束后,司法所工作人员会及时整理调查资料并复印备份,如果评估对象被依法进行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可以依据走访资料与调查笔录提前介入,预先掌握矫正对象的个性特点,制定社区矫正方案,为下一步的社区矫正工作做好准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