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为有效遏制酒后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发生,肃清城区道路交通环境,保障人民群众出行平安,连日来,河南省固始县交警大队在易发生酒后驾驶的时段组织大量警力,分布在城区各个路口、路段,集中查处酒后驾驶、毒驾等交通违法行为。
“您好,请出示您的驾驶证和行驶证”,12月15日晚9时30分左右,笔者在固始县凤凰大道与中原路口看到,该路口交警正在检查过往车辆,而此时,一辆警车上,两名交警正在对酒后驾驶机动车嫌疑人进行酒精检测,笔者发现该执勤点交警已经全部换装新型酒精检测设备。“请吸气,匀速”,随着交警下达吹气指令,不到20秒,检测设备已经读出该嫌疑呼出气体的酒精含量,经检测该名男子酒清含量初筛结果为血液含量每百毫升49毫克,属于饮酒驾驶机动车行为,依据《道交通安全法》第91条第一款之规定,该名男子驾驶证将被暂扣6个月,并处罚款1000元-2000元。正在该路口执勤的交警大队副教导员邓俊平向笔者表示,随着机动车数量的不断增加,对全县的道路交通安全构成不少的压力,针对这一情况,交警大队一方面加大了对驾校培训质量的监管,严格要求驾校按照驾驶员培训教程训练学员,不走捷径,偏门,交警大队定期通过多种渠道向社会公布全县各驾校的培训质量,考试通过率等信息,利用行政和市场监管,倒逼驾校提高培训质量,把住驾驶员综合素质源头关。另一方面,加大科技投入,今年以来,交警大队不惜财力,购置大批酒精检测仪、测速仪、执法记录仪等警用装备,投入到一线勤务单位,并要求勤务单位采取不定时,不定点的勤务模式,对辖区进行临查、巡查和定点检查,保持对违法行为高压态势,对于超速、超员和酒后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交警大队全部实行零容忍,一经查实,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据悉,截至12月15日晚10时30分,固始县交警大队共查处酒后驾驶行为15起,其他交通违法行为52起。笔者在得知这一检查结果时,由衷劝阻尚存侥幸之人,贪杯莫贪命,伸手必被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