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朱善永 宋建强) 近日,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郝云鹤带领10余名员额法官深入王岗镇新胜村开展“民法典宣传月”宣传活动。王岗镇纪检书记李贺,南岗区人民法院审判管理办公室(研究室)主任公丕潜、副主任运玮琦,王岗镇综治中心负责人梁建兴,王岗镇新胜村党支部书记高健参加此次活动。
活动开幕式上,郝云鹤副院长对王岗镇党委和新胜村对此次司法宣传活动的支持表示感谢。郝云鹤副院长表示,近年来,群众法律意识不断增强,通过法律维护权利已经成为普遍选择,但大家一定要认识到“遇事找法≠遇事找法院”,司法是各种纠纷化解的最后一道防线,但不能成为解决纠纷、化解矛盾的唯一途径。我们希望通过常态化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将矛盾纠纷止于未诉,满足大家高效便捷的解纷需求。
李贺书记代表王岗镇党委对南岗区人民法院主动为辖区群众提供法律服务表示衷心感谢,对南岗区法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主动融入基层社会治理工作体系的做法给予充分肯定,并表示期待同南岗区人民法院进一步加强沟通合作,最大限度把矛盾纠纷预防在源头、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王岗人民法庭员额法官宋建强为群众讲解了民间借贷中常见的法律风险。家事少年庭员额法官李阳分享了涉彩礼纠纷典型案例。
据了解,干警们通过发放宣传资料、提供法律咨询等方式,详细解读了“民法典”中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土地承包、遗产继承等法律知识,受到群众欢迎。
下一步,南岗区人民法院将主动延伸司法职能作用,持续加强民法典普法宣传力度,通过接地气、聚人气、有温度的系列普法宣传活动,积极引导辖区群众遇到问题想“法”、处理问题用“法”、解决问题靠“法”,有效提升基层组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日常工作和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