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7月底,广州市白云区出台了《查控新增违法建设举报奖励暂行办法》,对违建举报人实行奖励。据白云区城管有关负责人说,《办法》实施至今,每周一二十宗举报线索,其中符合奖励条件、首次发现的线索至今有十多条,却无一人敢去领奖,甚至连姓名都不愿意留下,“好不容易说服一位举报人办好领奖手续,但对方听说要来政府大院领奖,又不肯来了。区里拨了30万元专项奖金,现在发不出去。”
这说明了什么呢?说明人们举报违建,初衷或许并不是为了奖金,而是出于公义或公愤!但既然可以领奖为什么又不去呢?还不是怕打击报复!但《办法》里面又明文规定相关部门将依法保护举报人,对举报人姓名及个人信息采取保密措施,为什么还是不敢去呢?还不是不信任有关部门!——谁知道里面有没有“利益相关者”通风报信?这样的事又不是没有过!
所有这一切其实都只说明了一个问题:严格执法、公平公正执法才是关键,有奖举报什么的或许都是浮云。
违建需要举报吗?我一直对此感到非常疑惑。按说每个街镇都有城管,对自己辖区的每个角落应该都很熟悉,新增了违建,哪还需要什么举报呀?要有举报才去执法,说明执法动力和底气实在太不足了!至于为什么如此欠缺执法动力和底气,恐怕只有他们自己才知道了——说不定一不小心踩了某位特权人士的“地雷”,有了举报,至少可以将责任推给举报者。
而且,《办法》针对的还只是新增的违建,那已有的违建呢?白云区一直是违建的重灾区,前不久还发生过殴打记者的事,处理得怎么样了呢?如果对现有的违建尚且束手无策,叫人如何对新增违建的查控产生信心?还发奖金呢,能够根据举报线索马上去执法就已经谢天谢地啦!所以,有关负责人先别提什么奖金,人们更关心的是那十多条“符合奖励条件”、“首次发现”的违建线索,有没有去执法呀?执法的情况又怎么样呢?那些举报了但没有去执法的又是什么情况?能否向举报人说说不执法的理由?这才是举报人最关心、也最能激起人们信心的事!
据说白云区有关部门准备研究能否简化举报人领奖手续,如只提供地址,相关部门通过邮局寄出奖金,由举报人本人签收,不一定要到政府部门领奖,“匿名保护这点,我们要做得更好才行”。这样做的效果如何,且让我们拭目以待——在一个彼此知根知底的社会,我对这类事总是不敢太过乐观。相信不仅对举报人,而且对广大的公众而言,也许有关部门“要做得更好”的恐怕并不是什么奖金的领取和发放,而是更加严格、公平公正的执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