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为“上班族”,每个人或多或少都会有加班的经历。
外贸企业为了赶订单,需要临时组织员工加班;建筑工地因为工期、工艺需要,临时组织工人加班;节假日,一些特殊的岗位、工种必须有人值守,所以也会有人需要加班。诸如此类的加班,都在情理之中,都能被大家理解和接受。
不过,现实生活中,加班加点并不局限于此。在一些行业、领域之中,把加班变成“企业文化”的,不在少数。由某机构开展的“2015年白领8小时生存质量调查”显示,接受调查的白领之中,约有1/3的白领每周加班超过5小时,部分白领的工作时间已经接近“996”模式(朝9晚9,上班6天/周)。先撇开是不是违反《劳动法》的话题不谈,就拿工作状态、工作效率来看,长此以往,这样的加班加点方式能行得通吗?
加班之所以变成“企业文化”,据调查不是因为某些人能力不行,或者工作效率低下,也不是因为企业内部的“行政命令”,而是员工们“自愿”、主动加班的,症结在于职场竞争太过激烈,你可以不这么干,可愿意这么干的人大有人在,谁松懈了谁的饭碗就有可能保不住!
从表面上来看,员工“自愿”、主动加班,企业、单位是受益者,不用支付额外的薪水,就可以得到员工的额外劳动。但事实上果真如此“白赚”吗?很难想象,一支常年处于身心俱疲状态的队伍,能有啥战斗力、创造力。
当加班成为一种习惯、一种常态,那么无论是参与者本人,其家庭、单位,乃至于整个社会,都会受到深深的伤害,没有谁是赢家。“有工作没生活”是全社会的悲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