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九重阳节将至,我们社会该如何用行动关爱老人呢?广州市白云区石井街一家民营公司自2012年起设立孝顺金,即公司从员工月薪中扣除10%或5%作为孝顺金直接打入员工父母账户。此外,公司还根据员工工作年限给予额外补贴(10月13日《广州日报》)。
企业设立“孝顺金”,在员工工资中拿出一部分汇给员工父母,并根据员工工龄,企业再补贴一部分。按照报道显示的标准,“孝顺金”每年可达六七千元,这让员工父母有了一笔稳定的养老资金来源。同时,当下很多年轻人都是“月光族”,钱不够用的时候甚至还会向父母伸手要,很难替父母考虑。这样的举措,不仅替员工“尽了孝”,还可以“逼迫”员工在可用资金减少的情况下,学会控制支出。
企业设立“孝顺金”虽然不是制度的安排,但在养老助老上发挥出了企业、员工保障和行动的效用,通过代替员工向父母寄“孝顺金”,除强化物质养老的刚性之外,事实上也建立起了企业与员工及其父母之间多维度的沟通桥梁。对于父母来说,精神赡养比物质的往往更重要,在新“24孝”行动标准中,就有“带父母看看工作的地方”,其实就是满足父母对孩子工作的知情权,让父母放心和安心。企业代寄“孝顺金”,本身就可以告诉员工父母,孩子工作努力,一切安好。
企业设立“孝顺金”更大的价值在于,把孝文化引入企业管理,丰富了企业的文化内涵。孝顺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家国情怀永远是凝聚人心最好粘结剂。企业通过倡导、鼓励员工尽孝,在履行企业社会责任的同时,把员工个人利益、家庭利益与企业利益兼顾起来,相得益彰,不仅让员工实现了稳定长久的就业,同时也增强了员工对企业的归属感,提高了忠诚度,企业的凝聚力随之增强。
当然,企业扣员工工资设立“孝顺金”,尽管充满善意,也多少还有干涉员工对收入自由支配权益的嫌疑,作为非法定的制度设计,更多地带有企业文化的色彩,不具普适价值。实施过程中要充分尊重员工意愿,求取最大公约,赋予更多人性化的内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