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记得在哪部国产贺岁片里看到过,男主角参加朋友婚礼,脱口而出的吉利话是,“祝你的婚礼越办越好”,一个比较生硬也有点老套的笑点包袱,其实细想想,一点也称不上搞笑。现代社会越来越高的离婚率、再婚率甚至复婚率,“婚礼越办越好”已经不是什么玩笑话了。当然这可能也得看地方,有些地方的群众貌似已经没这个机会了。
日前,贵州省凤冈县政府出台红头文件,规范全县群众的操办酒席事宜,规定“复婚不准操办酒席;双方均为再婚的不准操办酒席”,是的,你没看错,适用对象是全县居民,户口不在当地但住在那里的,也获准“享受”此“县民待遇”。嗯,户籍改革新阶段,公共服务(管理)均 等化,不因户籍而有差别对待,从规范操办酒席做起,这县政府也是蛮拼的。
有新规就会有非议,有的网友思想上一时转不过弯儿,认为县政府“管得太多”,我觉得有关部门的回应就很沉着。据称,这个规定的出台是基于“倾听民声、顺应民意”,“是人民群众不堪重负的心声和对县委县政府提出的 要求”。翻了好几页网友跟帖,终于发现一位“识大体,顾大局”的网友,说得挺好,“二婚谁大办呀?”想想还真是,在我老家农村的传统婚丧习俗中,二婚是个被歧视的事情,不仅不能大操大办,而且婚礼还得挪到晚上举行———悄悄地结婚,见不得人。后来到南方工作才发现,居然也有头婚在晚上办的,看来真是十里不同俗,要想更彻底表达传统观念里对二婚的不屑,还是贵州凤冈的做法靠谱,干脆把复婚、再婚的摆酒权取缔了。
好吧,我承认上面是在反讽,但有点撑不下去了。
政令一出,令行禁止,其实最让人担心的是,这么一个据说“倾听民声、顺应民意”的规定,如果真遇到顶风作案的群众,该怎么严肃处理,又能怎么严肃处理?说起来,贵州凤冈对大摆酒席的“严打”是从公职人员抓起的,先前已经有专门的规定去约束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了。吃官饭的相对好管,有触犯的可以各种处分、可以警告撤职,再严重可以开除党籍,把当事人一撸到底变成群众。现在难题来了,当规范人群从领导干部、公职人员扩散到一般群众,这都已经是群众了,还能怎么“严肃处理”?是派执法人员冲进婚宴现场直接抓走当事人,还是再立个什么名目事后收点罚款?慢慢地,这罚款也许还可以更人性一点,允许事前主动缴纳——“再婚摆酒费”,主动认罚打八折。
学过点历史的可能都知道,如父爱般事无巨细的政府管理不是没有出现过,管天管地管空气,这领导要是无微不至起来,也真够群众受的。归根到底,这或许是因为权力这只手,在挥舞的过程中从始至终没有遇到过任何障碍,没有探到过边界。孟德斯鸠说,“一切有权力的人都容易滥用权力,这是万古不易的一条经验。有权力的人使用权力一直到遇有界限的地方才会休止”。公民合法权利就是公权力行使的那个边界,如果说你限制公职人员摆酒席还算分内事,用政令去约束并未违法的普通群众的日常生活,明显严重越界了。就像十年前冲进延安一对夫妇家中查黄碟的警察,以及山东枣庄前阵子跑到人家车里抓“车震”、拍视频的协警。
对普通公民来说,“法无禁止即自由”,既然摆酒席目前还不违法、更不犯罪,你就管不着人家是头婚、二婚还是三婚,没错,不仅摆酒管不着,随份子也是爱随多大随多大,这不是任性,这是最起码的法治思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