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沈伟 薛欢) 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改革和村级建制调整改革后,为推进行政审批、公共服务事项、便民服务事项向基层办事网点延伸,增强乡镇便民服务中心(站)的办事功能,县行政审批局多措并举,规范乡镇便民服务中心(站)建设,推进基层便民服务更便民。
一、制定规范化建设意见,推进便民服务工作。联合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等部门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镇(乡)便民服务中心(站、室)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意见(试行)》《乡镇便民服务中心(站、室)规范化建设工作指南》等,明确乡镇便民服务场所建设、服务行为、人员配备、制度建设、印章管理“五个规范”要求,推动便民服务向基层延伸。33个乡镇便民服务中心,30个乡镇便民服务站已逐步按要求推进便民服务中心(站)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二、深入乡镇指导,激发乡镇便民服务活力。全覆盖指导推进乡镇便民服务中心(站、室)规范化建设,分别由县行政审批局、县政务服务中心班子成员带队,组成七个检查组对全县33个乡镇便民服务中心、30个便民服务站进行全覆盖督查和指导。通过看现场、查资料等形式,对全县所有乡镇便民服务中心(站)组织领导、场地及服务设施建设、工作情况和工作制度进行了检查。对于现场督查指导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确保乡镇便民服务中心(站)建设科学规范、运转正常有序。
三、优化便民服务供给,提升乡镇便民服务能力。便民服务中心不仅是政府服务群众的重要窗口,也是展示政府形象和机关作风的窗口,建设好便民服务中心,关系到政府职能的转变,关系到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按照“放得下、接得住、办得好”和“应放尽放”的原则,截止目前已新增便民审批事项8大类57项委托乡镇办理、下放其他服务事项57项,乡镇便民服务(审批)事项达144项,许多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高频事项在乡镇即可办理,乡镇服务能力大幅提升,实现了“乡镇撤并、服务不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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