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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台县“四必核”做好工伤认定工作

时间:2024-07-05 08:45:39  来源:中国前沿资讯网  作者:

本网讯 为认真开展全省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领域风险防控排查专项整治,维护工伤保险基金安全,构建工伤认定长效机制,三台县坚持参保情况必核、单位信息必核、伤害过程必核、案情复杂必核的“四必核”原则,做好工伤认定工作。

一是参保情况必核。对凡是申请工伤认定的用人单位和受伤者首先核查是否参加工伤保险,特别关注刚参保即受伤、参保不久即重大伤亡情况。对没有参保的单位,发出《参加工伤保险告知书》,并将相关信息移交劳动监察行政部门,告知其不依法参加工伤保险的严重后果,督促用人单位积极履行参加工伤保险义务。

二是单位信息必核。对申请人确定的工伤主体责任单位,第一时间通过“爱企查”企业信息系统和社保业务经办系统核查用人单位的地址、法人及主营业务和参保关系等信息,为确定工伤认定受理地、送达相关文书和把握受伤害与用人单位的关系提供精准的信息,避免工作失误,提高工作准确性。

三是伤害过程必核。对申请人提交的伤害事故有公安、司法等有权机关认定的予以采信,对其他伤害事故组织人员第一时间深入事故现场进行核查,查看监控视频录像,询问受伤害当事人,了解现场目击证人,核对采集的信息,确定伤害事故的真实性。  

四是案情复杂必核。对关系复杂、事实一时难以核查清楚的及时组织由法律顾问、劳动仲裁、工伤认定工作人员、司法行政部门工作人员、医疗专家组成的会审组进行集中会审,理清工作思路,明晰工作路径,找准工作主攻方向。对受伤害几天后才入院治疗的及时请医疗专家辨明事实真相。对有可能被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的案情,及时组织会审组在调查取证过程中查漏补缺,补足证据,防止因工作疏忽认定行为被撤销。

专项整治以来,全县共受理工伤认定50件,其中予以认定41件,不予认定 0件。受到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5件,均维持了认定结果,无撤销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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