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让人大代表工作与党委中心工作同向同心、同频共振,更好地发挥各级人大代表的带头、带领、带动作用,在推动全市科学发展、跨越式发展中当先锋、打头阵、做示范,湖北省枣阳市兴隆镇人大主席团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多元化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大力倡导人大代表担任“人民调解员”,充分发挥人大代表职能,在维护社会稳定中凸显出人大代表联系选民的优势和维护稳定的桥梁纽带作用,提高了重大矛盾纠纷调解成功率,有力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兴隆镇有襄阳市人大代表3名、枣阳市人大代表14名、镇人大代表56名,担任村(居)委会等群众自治组织、企业、基层单位负责人的基层人大代表,在代表中占很大比例,这些人大代表不仅与基层群众接触最为密切、对村(社区)情况也最为了解,在群众中威望较高,协调能力也较强,在扩大基层民主、维护社会稳定大局中有着天然的优势。同时,人大代表们在群众中大力宣传国家各项方针政策,加强群众与政府部门的沟通,及时向政府反映群众的诉求,并针对群众关注的一些热点、难点问题提出合理化建议,能够有效防止各类信访案件的发生。兴隆镇人大主席团不仅倡导人大代表积极当好“人民调解员”,还把维护社会稳定作为人大代表履职尽责的重要组成部分纳入年终考核的一项硬性指标。
自倡导人大代表担任“人民调解员”以来,该镇人大代表积极投身到人民调解工作中去,充分发挥人大代表的作用,收到了良好的效果。如该镇白土社区五组居民李某和张某的人身损害赔偿、刘升镇杉树林村村民张某与湖北玉发公司征用土地赔偿等处于群体事件边缘的重大疑难纠纷,都是枣阳市人大代表、兴隆镇白土社区书记涂明典在其中积极参与调解,使得矛盾纠纷得到了妥善解决,人大代表“人民调解员”起到了关键的作用。
人大代表担当人民“调解员”,是兴隆镇人大主席团针对该镇临近316国道、人员结构复杂、矛盾纠纷问题多、牵涉面广等特点,所采取的矛盾纠纷调处的一项新举措。“知屋漏者在宇下,知政失者在草野”。市、镇人大代表是由选民直接选举产生,与人民群众联系最直接、最广泛,是人民群众信任的代言人。“村民之间有什么疙瘩、纠纷,我们直接找代表反映、解决,他们的调解意见,我们爱听,也愿意接受,经过人大代表的反映上去的意见,镇里都给处理得很好。”该镇白土村三组的村民陈某说出了大家的心里话。
人大代表参与人民群众矛盾纠纷调解活动,不仅密切了人大代表同人民群众的联系,还激发了人大代表尽心履职的积极性,有力地推动了当地民主与法制建设的进程,促进了社会的和谐。
截至目前,该镇人大代表共排查觧决各类矛盾纠纷40余起,走访群众200多人次,调解成功率达到98%以上,逐步形成了“群众有话跟代表讲,有难找代表帮”的良好局面。(湖北省枣阳市人大常委会涂勇郭凡任浩亮供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