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子
何为小岗大业?
请读者朋友容我先说几句。
在我们国家的行政管理体系中,从中央到省、市、县、乡镇,有五个管理层级。在县级,有功能齐全的各种局(委、办),这其中又设有名目繁多的科(股),具体承担着最为基础的管理职能。这些科(股)既是一线指挥部的智囊,又是一线战斗队的构成,是名副其实的“小岗”!
岗位虽小,但其作用却不容小觑。俗话说,万丈高楼平地起,基础的一步必须夯实好。一旦弄不好,极有可能会发生千里之堤溃于蚁穴的惨剧!
本文的主人翁崔兆商——山东省龙口市司法局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科长,就是这样一名干“小岗”的人——
他参与总结完善的“两书制”成为全省基层民主法治建设的典型经验走向全国;他利用“148”简报为党委政府提供参谋,工作经验被司法部推广;他参与探索推出的商会人民调解工作机制开创全国先河;他参与创建的社会矛盾调处中心,集多元调解于一体,闯出了基层依法治理的新模式;他筹建成立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党支部并担任书记,趟出了行业协会党建引领的新路子,……这些推进社会和谐稳定、人民安居乐业的可贵探索,书写了司法行政践行以人民为中心、服务党委政府工作大局的时代篇章!
朋友,如此成绩单,算不算大业呢?!
好了!让我们一起走近崔兆商,慢慢去领略他的小岗大业风采吧!
2011年3月崔兆商街面法治宣传(左一)
第一章
龙口素有“莱子古国金黄县”的美誉。今年52岁的崔兆商,就是这里的本土干部,从出生至今,半百人生就在龙口906平方公里的土地上度过。
这个老崔,中等个头,略显黑瘦,平时留着平头,戴着近视镜,操着一口地道的龙口话,眼睛不大,但那双闪亮的眸子,一下子就让人感到随时会迸发出智慧的火花!
老崔1991年2月刚参加工作,就来到了龙口市田家镇田家司法所,三年半后又奉命调到七甲司法所,在司法所这个司法行政的一线战斗队,一呆就是七年多,基层工作的底子很深厚,这样的经历为他以后的大展身手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1998年4月,司法局召开工作会议,他在会上作了一段精彩的汇报。会后,经组织多方考察,没过几日,就被调到市局工作了。
年轻的崔兆商,一上阵就面临着一个大变革的时代,展露出一副“初生牛犊不怕虎”的样子。
那时,司法行政恢复重建才十多个年头,轰轰烈烈的全民普法刚刚实施第二个五年规划,国家法治建设呈现出勃勃生机,人民群众的法治意识逐渐唤醒,民主参与的积极性主动性开始高涨。
生活是一位出题高手,不时会抛出一份又一份的考卷。
在改革的“春天”里,农村经济和各项社会事业得到较快发展,但同时,农村管理工作也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农村干部群众的烦心事反倒增多了,用龙口人的话说,出现了“六难”——干群关系难改善、农村工作难开展、社会治安难好转、经济关系难理顺、各种税费难收缴、封建迷信难破除。
为什么会这样?
“主要就是三个不适应!”说起当年,崔兆商掰着手指,从民主法治建设的角度细数到:一是农村干部的思想观念与市场经济条件下农村工作的发展要求不适应;二是农村干部的工作方法、工作作风与群众日益增长的民主政治意识不适应;三是农村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道德意识与实施依法以德治国的基本方略不适应。
又该怎么办?!
抓民主法治建设!
为了破解“六难”,龙口市委、市政府瞄准农村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先后推行了村规民约、党员群众议事会制度、村务财务公开等管理措施。但是,一些突出问题仍没有得到很好地解决。
“其实,关键在于将干部群众的权力、责任和义务制度化、公开化,互相监督制约!”崔兆商结合多年的司法所工作经历提出了自己的想法。此时,他已经调任司法局基层工作管理科工作,抓这项工作也是分内之事。
2000年初,根据市委市政府部署,龙口市司法局等部门,围绕深化农村管理,组成专门工作组,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农村干部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同时,组织外出学习考察,借鉴外地的先进经验。
2000年4月,龙口市在农村逐步推行实施“两书制”,也就是《村“两委”班子履行职责承诺书》和《村民权利与义务约定书》。
“说白了,‘两书制’就是给干部群众亮出一张权力、责任和义务的明白纸、公开信、保证书!”崔兆商一谈起这事,就会动情不已。
翻开当时的《承诺书》和《约定书》,不难看到,村“两委”班子要向全体党员和全体村民每年作出一次依法履行村务管理职责、为民办实事的书面承诺,既承诺干什么,也写明干不好要承担什么,还有群众如何监督村干部,一件都不少!
对村民普遍关心的权利和义务,同样写得明明白白、详详细细,该规定的都规定好,一切放在明处,公平公道、一视同仁、一律平等,没有例外,村“两委”与村民逐户签订,一家不落!
“这法那法,解决问题是好法;这制度那制度,好使管用是好制度!”作为“两书制”的探索推行和具体实施者,时至今日,崔兆商回忆起这项制度创新,他有着说不完的心里话:
“‘两书制’作为加强基层农村民主法治建设的有效载体,将农村干部群众的权利和义务量化、细化,一下子就把依法治村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这些环节抓在了手里,落到了实处,看得见摸得着,让人心服口服!”
民心顺,风气正,干部群众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农村基层经济社会大变样。
这不,承担试点任务的东江镇,从2000年4月试行“两书制”,到2001年底全镇农村经济总收入47.5亿元,地方财政收入953万元,人均纯收入4470元,成为“烟台经济第一镇”。
就在2001年,山东省委机关报《大众日报》派出记者,专程采访报道龙口“两书制”经验,向全省农村推广。2002年,烟台市委在龙口召开现场会,向全市推广“两书制”。就在这一年,崔兆商执笔的《“两书制”——加强农村基层民主法治建设的有效载体》,被《中国司法》刊发在第7期上;《突出“两个重点” 搞好“四个结合” 推进“两书制”工作再上新水平》,被全国《普法依法治理通讯》刊发在第11期上,龙口的做法为全国各地农村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提供了借鉴。
不仅如此,“两书制”的全面推广实行,有力地推动龙口市政治建设迈上新台阶。目前,全市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率达到100%,有2个村被授予“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18个村被授予“全省民主法治示范村”、37个村被授予“烟台市民主法治示范村”。
鉴于他在“两书制”探索推行中的突出表现,市司法局再次调整他的岗位,将他放在了局办公室负责文字材料工作的重要位置。
生活之树常青,实践一刻不停。
对于生于斯长于斯的崔兆商来说,龙口父老乡亲的安宁时刻挂念在心,探索基层民主法治建设的脚步从未停止。
2007年,他根据龙口的创新实践,及时总结村级重大事务实行民主议事、村民旁听、决策公示和通报反馈等四项经验做法,撰写《“四制”——深化基层民主法治建设的有效载体》,被《中国司法》第8期刊发,为上级领导提供了鲜活的第一手材料。
2008年,他对全市农村推行的村情动态管理档案制度,进行深入调查研究,提出“引导村干部争做村情民意的信息员、村务管理的监督员、化解纠纷的调解员、为民排忧的服务员”的建议,撰写的调研报告在《法治纵横(内参)》第10期刊发。
“司法行政就该为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挑大梁!这是本分啊!”崔兆商对此心笃神定。
着眼职责观大势,立足岗位谋良策,是基层干部的基本功,也是成就崔兆商脱颖而出的秘诀!
第二章
思考是行动的序曲,初心是奋进的基石。
龙口有“善经商”的优良传统,丁百万家族等一批富商巨贾,就是“齐商”“鲁商”的典型代表。进入21世纪,龙口民营经济成开始步入腾飞阶段。2010年,全市民营企业完成增加值804.9亿元,占全市经济总量的90.1%。2019年度,龙口市在全国综合实力百强县排名第11位。
从2005年1月开始,崔兆商开始负责龙口市司法局法制宣传科工作,同时兼任龙口市普法办副主任,到2014年3月,他又服从组织安排,负责龙口市司法局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工作至今。
无论工作岗位怎么变换,老崔那颗法治为民之心却始终未变。凭藉着职业敏感,细心的崔兆商发现,随着民营企业的快速发展,企业之间、企业与员工之间的矛盾纠纷日渐增多,并呈现出复杂性、易激化的特点。显然,这样的倾向与“崇商”的龙口精神是相悖的,违背了发展经济的初衷,必须扭过来!
思前想后,崔兆商把目光投向了芦头镇。
芦头镇,位于龙口城区西南方向,地处城乡结合部,素有“建材之乡”的美称,境内民营企业就有56家。
2012年,为化解民营企业之间、企业劳资双方之间产生的矛盾纠纷,芦头镇依托法律服务所成立了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此举一推出,一方面可发挥基层法律服务资源优势,另一方面又可体现人民调解无偿性、便捷性和中立性的特点,这样的“二合一”,是对企业治理机制的一个创新,受到众多民营企业的欢迎。
“这是法律服务和人民调解业态创新,是一件新生事物!对于促进保障民营企业健康成长,意义非同寻常!”
崔兆商再一次看到了创新突破口,一种使命感责任感油然而生,他立马铺下身子,靠上去总结商会调委会做法,并指导创新工作机制不断发展完善。
第一步,合理设置组织机构,法律服务所主任和司法所长担任调委会副主任,法律服务人员作为调委会的主力,在镇商会的会员企业中分别设立一名稳定信息员,组织调解人员参加各类业务培训班,为化解涉企纠纷提供人力支撑。
第二步,指导完善矛盾纠纷预警排查、重大纠纷快速报告、商会民调信息交流、部门配合联动等“四项制度”,确保商会调解规范运行。
第三步,创新推出调前证据保全、伤残等级协商确认、赔偿款先行支付、调解协议履行保障等“四项机制”,畅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的通道,做到“小事不出厂、大事不出商会、纠纷不激化”。
第四步,建立龙口市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把芦头的做法上升到市级层面,以芦头镇为引领,将这一调解覆盖到全市商会,解除全市民营企业的后顾之忧。
第五步,推动商会调解业态扩展,积极协调市法院和劳动争议仲裁部门,促进商会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仲裁调解有机结合,增强商会调解的法律效力和社会公信力。
……
步步紧跟!步步为营!五步走来,一路顺畅,硕果累累!
2018年,某厂女工因工重伤,要求一次性支付工伤补助。这样的仲裁、诉讼案件,如果按照原来的赔偿流程,需几个月甚至几年才能了结。但是,如今有了商会调委会,效率就大不一样了。
商会调委会接手此案后,立即到市劳动仲裁、法院等部门探讨伤残等级等事宜,协助当事双方达成赔偿协议,由公司一次性支付赔偿金26万元,仅用5天时间就协商解决,既节省了司法资源,又减少了当事人诉累,当事各方都非常满意。
自商会调委会成立以来,共调解各类劳动争议案件482件,调解标的额达3200多万元,成功率达95%,其中成功调处了李某机床断指案、女职工配电室烧伤案、王某一氧化碳中毒案、赵某脚踝骨折案等47起疑难复杂案件,协助党委政府结服信访积案12起,避免纠纷激化案件6起。
一系列创新探索,得到上级领导和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
2016年,司法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领导亲临龙口商会调委会调研工作。
2017年11月,第五届全国人民调解理论与实务研讨会召开,崔兆商应邀参加,作了题为《加强商会调解组织建设,创新涉企纠纷化解新机制》的交流发言。
2018年4月,全国工商联、司法部出台《关于推进商会人民调解工作的意见》,明确了商会人民调解的组织建设、制度规范建设等,龙口实践为这个意见提供了鲜活的依据。
这一招,将服务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和服务人民群众有机融为一体,又一次彰显了司法行政的新作为新贡献。
龙口司法行政再次向时代交上了一份出色答卷!
崔兆商用心血又一次成功演绎了“小岗大业”!
2019年10月崔兆商走访帮扶贫困户
第三章
社会治理之变,印证着国家基层民主政治的发展进步。
纵览司法行政重建以来的发展史,不难看出,在打好社会治理这场持久战中,从组织实施全民普法教育,到创新推出“148”法律服务专线,到协同配合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到参与社会矛盾调处中心建设,到主导推进农村社区司法行政工作室建设,再到牵头指导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一路走来,司法行政始终在负重探索前行。
崔兆商是这一历史进程的亲历者、见证者和参与者!
司法行政的各项业务与基层百姓生产生活息息相关。但职能优势转换为治理效能,还需要一些平台和载体中间搭桥连线,不然就会是纸上谈兵、空中楼阁。
作为基层司法局一名主抓基层工作的科长,崔兆商对此始终挂在心中,时刻琢磨着如何去落实好职能要求。
这不,时机终于来了!
2005年8月,在龙口市港城大道572号附近,一个名为“龙口市社会矛盾调处中心”的机构挂牌运行。
这家中心面积1000平方米,设有11个接待窗口,有38名工作人员负责全市社会矛盾纠纷的全面排查管理、组织协调化解、督查督办落实。
在中心,市直有关部门合署办公,“一条龙”运作,如同医院的综合门诊,现场诊断开方,拿出治疗方案。如此一来,各类矛盾全部吸纳、预防、化解在县以下。
龙口,成为全省最早一批实体化建设县域社会矛盾调处中心的城市。
那么,凭借社会矛盾调处中心这个平台,司法行政系统如何发挥职能优势,更好地服务人民群众呢?
经过一番调研论证,崔兆商向市局建议,推行司法行政“三整合”“五联动”工作机制,就是把人民调解、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整合起来,规范司法所、调解组织、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和法律援助机构联动运行,切实把中心建成司法行政保稳定促发展惠民生的“第一阵地”。
之后,按照这一思路,市司法局整合司法行政系统资源,细化规范接待受理、组成调解庭、实地调查、组织调解、达成协议、结案存档、跟踪回访等7项工作流程,牵头制定矛盾纠纷受理登记、案件分流等9项配套制度,对矛盾纠纷调处的每个环节都作出详细的规定和说明,明确各自责任,全面提高调解效率和质量。
这样一来,司法行政的服务意识、能力水平、务实作风,直接一窗亮相,让社会各界心服口服。2008年8月,司法部副部长郝赤勇来龙口调研社会矛盾调处中心建设,给予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
当然,纵观社会治理之路,如此之举应该属于“大动作”。其实,翻阅崔兆商的前行之旅,这样的“大动作”终究是日常“小细节”积累形成的。
回首当年,崔兆商刚调到司法局不久,正值司法部在全国推行“148”法律服务热线。他上线值班,那是认真负责的很呐!对待每个法律咨询,他既对来访者普及法律知识,也化解大量的矛盾纠纷。后来,他主动将群众反映的社情民意,每周都筛选出有代表性的案例,形成“148”简报向市委、市政府的主要领导和信访局呈报,其中市领导亲自批示53期,推动一些疑难复杂纠纷及时得以解决。
2000年10月,时任司法部领导来龙口调研时,为龙口“148”题词——晴雨表、连心桥!
龙口是一个有着创新基因的城市。2020年,龙口市委、市政府创新和发展“枫桥经验”,把非诉纠纷解决机制作为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性工作摆上议事日程,置于社会治理现代化大局中谋划和推进。
闻令而动!知此决策,崔兆商立即行动起来,积极协助司法局领导参与谋划落实。
定好任务目标——按照“一窗式受理、一站式接待、一条龙服务、一揽子解决”,建立“党委领导、司法行政机关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齐抓共管”的非诉纠纷解决机制。
建好调处平台——建立市区、镇街、村居三级集约化非诉纠纷调解机构,设置调解接待厅、服务窗口和调解室。与网络公司合作开发高端实用的互联网软件,搭建全市互联网调解平台,实现“智慧调解”与“智慧司法”数据交换、互联互通。
明确服务流程——完善接待登记、申请受理、证据收集、调解听证、信息反馈等各项服务流程,实现规范化、标准化调处,努力让老百姓在每一起纠纷调处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配强调处力量——成立龙口市人民调解委员会,选聘专职调解员4人,安排律师和法律服务工作者在服务窗口值班,加强镇级专职调解员队伍,选聘专职调解员26名,把好纠纷第一关口。
如此一来,在市集约化非诉纠纷调解中心,司法行政主导实施“法律援助、公证、司法鉴定、行政复议+人民调解”等多元调处模式,针对不同纠纷,实行个性化调解服务,提升化解质量和效率。
司法行政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的基础性前置性作用得以充分彰显,成为基层社会治理的“轻骑兵”!
司法行政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大有可为、大有作为!
此时,老崔心仪的“大业”是不是更加光彩夺目呢?!
2020年2月崔兆商在社区疫情防控点执勤
第四章
问题是时代的声音,也是人民的心声,生活每天都会推出新的考题。
2015年春天,崔家村的桃花开得正艳的时节,崔兆商周六回家探望老人。
此时,点缀在漫山遍野的粉红,将山村装扮得分外美丽。老崔的心情格外高兴。
然而,刚走进村口,邻居的一席话,如一盆冷水浇到了老崔头上:“俺爸爸在医院做心脏搭桥手术不成功,医院不承认,咋么办呀?”这一问,顿时把老崔的兴致赶得一干二净。
“我的分内事还没有全办好啊!”
这次探家,让崔兆商心里更加清楚和清醒——社会在发展,经济在繁荣,国家在进步,基层群众的民主法治意识在增强,经济生活交往在增多,物质生活条件在改善,矛盾纠纷在日趋多样。
“因此,必须要宣传好、建设好专业性行业性调委会,让群众都明白知晓,找专业人调解专业事!”老崔更加坚定了抓好专业性行业性调解的决心,“赶考的路上不能停步啊!”
其实,早在2012年,老崔就开始参与了专业性行业性调委会建设的探索。
当时,根据龙口实际,老崔提出了要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部门联动、第三方介入”的工作思路,重点在医疗、劳资、物业、交通事故四大领域,建立实体化的行业性调解委员会。
——先抓机构建设。四个行业性调解委员会分别聘请专业人员以第三方的身份、中立化的立场,为群众提供责任认定、法律援助、赔偿调解、协议签订、保险理赔等“一站式”服务。
——再抓机制建设。创新建立医疗纠纷风险基金机制、商业保险参与人民调解机制、人民调解协议司法速裁机制,搭建医患双方和解“连心桥”,开通交通事故保险理赔“快车道”,增添人民调解协议履行的“强制力”。
——三抓调解能力建设。选派31名精兵强将作为第三方专业调解员,进驻4个行业调委会,在全市二级以上医院优选20名主任医师资格以上的医学专家,在司法系统中选取30名法律工作者,建立医学、法学两个“专家库”,公开选聘50名专业调解志愿者。
如此一来,全市31家镇级以上医疗机构,全部缴纳责任风险金,一旦遇到医疗事故赔偿纠纷,第一时间向患方支付赔偿金,从根子上解决了医患纠纷赔付耗时较长问题。另外,由于8家保险公司参与到交通事故赔偿纠纷调解中,理赔周期也由原来的3-6个月,一下子缩短到7个工作日。
2019年8月,为了更加的方便群众解决交通事故,并增强群众对人民调解的信任度,协调市法院把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委员会搬进了诉讼服务大厅,公开赔偿项目明细,对达成的调解协议当即办理司法确认,一日办结!
这就是老崔,只要方便父老乡亲,就豁上去干!
当然,抓专业性行业性调委会建设只是老崔的重头戏,打基础筑基石的活,老崔也绝不会放过。在龙口,全市600个村(社区)和13个镇街,普遍设立了调解委员会,调解人员达到2830人,一个服务基层群众的调解网络遍布龙口城乡!
老崔深有感触地说:“调解是基层群众解决问题的第一选择,这样的处理问题方式,把法治德治自治融在了一起,有效管用,老百姓欢迎”!
近年来,随着多元化解矛盾纠纷机制的推进,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建设愈加重视,老崔始终坚持总结全市调解工作的好做法,创新打造特色经验。
——依托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新成立了诉前调解人民调解委员会,把人民调解作为民商事案件立案的前置。
——市道路交通事故调委会创新商业保险参与人民调解机制,开通交通事故保险理赔“快车道”。
——与公安机关积极探索警民联合调处化解矛盾纠纷新机制,在各派出所设立“警民联调”工作室。
——指导完善了医疗纠纷处置联席会议制度,实行案件听证制度,当事人可当场进行辩论协商。
——在烟台市率先筹建成立了龙口市人民调解员协会,加强业务培训,规范等级评定,激发调解工作活力。
……
这就是开拓者的脚步,这就是实干家的答卷!
更是“小岗大业”的一个个亮丽的标注!
第五章
市场经济实质上是法治经济,生活在市场经济时代,法律服务是须臾离不开的。
在县域,基层法律服务是一支不可或缺的法治服务力量。龙口市下辖13个镇街区,595个行政村、5个社区,64万人口。目前拥有17个基层法律服务所、法律服务工作者81人。这样一支队伍,在为社会和人民群众提供大量法律服务的同时,也出现了一些问题,给法律服务带来不利的负面影响。
这不,老崔到基层工作管理科上任后就立下了“三个绝不”的誓言:决不吃法律服务所一顿饭、决不收一分钱的东西、绝不做一件愧对良心的事。2个月的时间,先后处理了6起对法律服务工作者的信访积案,并对3名违背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人员严肃处理,对2个内部管理混乱的法律服务所进行了停业整顿。
一下子,被动局面迅速扭转过来!
这次整顿之后,老崔开始思考如何建好建强这支队伍,让党委政府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
多年的基层工作经验,让他第一反应就是要狠抓行业管理——
建立组织管起来。2014年5月,龙口率先在烟台市成立了县级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同时组建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党支部,老崔亲自上阵担任支部书记。“用党建统领法律服务,将基层法律服务建设成融党的领导、依法治国和人民当家做主于一体的载体,是时代赋予的使命啊!”
党建活动抓起来。党支部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扎实开展“主题党日”和“固定学习日”活动,并结合实际开展“党旗飘扬.法治先锋”活动,党员法律工作者带头讲政治、树正气、守规则、提素质,队伍精气神一下子提振起来。
公开监督明起来。市司法局印制全市法律服务人员名册,并在新闻媒体公布他们的基本信息等情况,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
任务责任定下来。与“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结合起来,通过推荐和自选的方式确定村居法律顾问,签订《常年法律顾问合同书》,明确提供法律意见、解答法律咨询、提供法律援助、开展普法宣传、调解民事纠纷等5大职责任务,并细化为12小项具体内容,实现“基层农村全覆盖,法律服务到身边,一个村居不能少”。这一做法还被中国改革网等宣传推广。
考核奖惩硬起来。制定并实施《龙口市“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考核办法》和《村(社区)法律顾问行为规范》,对于服务次数和服务质量达不到要求的,相应扣减报酬,对考核不合格、群众意见较大的,予以解聘,对于法律顾问在执业中违反执业纪律的,按规定给予行政处罚或行业处分。
严管就是厚爱,实干方能新生。
2017年以来,全市有58名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担任村居常年法律顾问,有16人被聘为镇级人民调解员。2018年以来,全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共办理法律服务业务9720件,避免或挽回经济损失3.5亿元,承办的案件未发生被投诉的现象,“便民化、制度化、特色化”的基层法律服务品牌在龙口大地立了起来!
2018年12月,烟台市司法局在龙口召开了推进基层法律服务党建工作现场会。
风清气正,海晏河清!
你看,老崔就这脾气,无论什么事,只要他接手,就一定干出名堂来,创出一流成绩来!
“岗位是作为的平台,事业是人生的追求!”
这就是崔兆商——在有限的生命长度,拓展出无限的人生宽度!
第六章
只有极致的努力,才能配得上极致的风景。
在龙口,老崔有个雅号——司法行政活字典。凡事他钻研最深,研究最透,干得最好。
崔兆商今年已经52岁了。论年龄,在龙口市司法局,他也算得上是老人了。然而,他却没有丝毫“老态”。
在他的电脑里,收藏了52个官方网站,关注了243个微信公众号,全都与政治理论、法治建设、司法业务、法律法规有关。他是一个脾气很倔的人,也是一个认真的人,更是一个简单的人——除去工作,就是学习研究,亦无其他爱好。为了成为司法行政工作的行家里手,他自学法律本科,2010年第一个在龙口市局机关通过国家司法考试。这些,为他成就“小岗大业”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正因为他实力雄厚,大家平时遇到难办的问题,都爱去找他商量、请教。
“有一次,我们审查村级合同把握不准了,找到崔兆商,经他一说,豁然开朗,问题迎刃而解。”谈起崔兆商,芦头司法所所长赵言军就会竖起大拇指。
熟悉老崔的人知道,老崔思维缜密、善于研究,敢于提出工作建议,平时“金点子”不少,是市局领导的得力参谋。
他曾被省司法厅5次点名参加全省和全国司法行政业务研讨,参与全国《法治社会建设纲要》的起草。
多年来,他先后担任过龙口市党员干部远程教育专家团成员、市普法宣讲团讲师、市“四德”教育讲师团成员、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宣讲团成员,先后到市直机关、学校、企业、社区、农村讲授法制课80多场次,受教育群众近万人次。
他还善于传帮带,把自己的经验体会传授给更多的同事同行。这些年来,老崔在各级各类培训班授课40多场次。
他整理编写的《全民普法千字文》,得到龙口干部群众的好评,总结的“龙口精神”宣传语——诚信、崇商、友善、进取,及弘扬龙口精神《进取乃自强》征文,分别获得一等奖。
2001年以来,他起草司法行政工作材料1800多篇,上报并被各级采用信息、调研文章、经验材料800多篇,涉及到司法行政所有重点工作,在龙口市、烟台市、省司法厅、司法部和中央政法委组织的征文活动中获奖32次。
……
大事能谋,小事能做,是老崔的形象素描。“在基层一线,大事小事都是分内事啊!”老崔淡定的很。
光荣属于劳动者,幸福属于劳动者。
自2003年起,崔兆商2次荣立龙口市委、市政府三等功,10次获得龙口市委、市政府嘉奖,先后获得龙口市优秀共产党员、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个人、“平安龙口”建设先进个人、“红旗个人”“标兵个人”等称号;2次获得烟台市优秀政法干警等奖励;连续获得山东省“四五”“五五”“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先进个人荣誉称号,被评为全省司法行政系统信息调研宣传先进个人、重点工作完成先进个人,荣立省司法厅个人二等功、三等功各一次;2018年5月,被评为全国人民调解工作先进个人。
崔兆商,一名辛勤奋斗在司法行政一线的基层干部,以他的实干和实绩,以他的“小岗大业”,向我们揭示出这样一个道理——堂堂正正做人,踏踏实实做事,牢记初心使命,忠诚担当奉献,才是我们行走时间的底气,无愧今生的行动!
写到此,我禁不住想起著名作家路遥的座右铭——像牛一样工作,像土地一样奉献!
有人说,这不仅是路遥的座右铭,更是路遥的精神。
我想,这句话不同样正是崔兆商的人生写照吗?!
2020年5月崔兆商为龙口市警民联调业务视频授课
尾声
2020年12月31日,北京全国政协礼堂,新年茶话会。
习近平总书记铿锵有力的声音响彻礼堂上空——
“发扬为民服务孺子牛、创新发展拓荒牛、艰苦奋斗老黄牛的精神,永远保持慎终如始、戒骄戒躁的清醒头脑,永远保持不畏艰险、锐意进取的奋斗韧劲,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上奋勇前进”!
孺子牛、拓荒牛、老黄牛——“三牛”精神,一下子激起崔兆商强烈的心灵共鸣——我这辈子铁了心,就是要做耕耘在基层一线的“三牛”,把此生奉献给司法行政事业!
物以言志,歌以抒怀。
崔兆商的家中书房,摆放着一尊华尔街铜牛——身体健硕、鼻孔发光、浑身散发着“牛气”的摆件!
崔兆商虽然歌唱的不好,但他常把《爱拼才会赢》挂在嘴边——三分天注定,七分靠打拼,爱拼才会赢!
我们期待,崔兆商,这位拼搏在县域司法行政的奋进者,一定会在龙口这方神州沃土上,以更加冲天的“牛气”耕耘、收获!
因为,新时代是沃土,“小岗”定能“大业”!
作者简介:渔舟,原名李玉洲,男,1964年出生于汶水之阳的桃乡肥城,山东省摄影家协会会员,南依岱岳、北望黄河,半百人生徜徉一山一水之间,自1986年始,先后就职于监狱、司法行政机关,从事刑罚执行、普法宣传、新闻宣传、人民调解、组织人事等工作,现供职于山东省司法厅。多年来,发表通讯、论文、照片等作品近百篇(幅),撰写电视专题片30余部,多次获全国法制好新闻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