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张建军,男,1972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现任洪泽县劳动监察大队大队长。自走上劳动保障监察岗位以来,他以刚直不阿的性格和过硬的业务素质,带领监察大队全体同志,认真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克服劳动保障监察工作起步晚,社会知名度小、人手少、任务重、压力大等困难,以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为己任,采取日常巡查、专项检查、书面审查和接受举报投诉等形式,对投诉举报的违法案件及时“亮剑”,为劳动者撑起权益“保护伞”,赢得了广大职工群众的衷心赞誉。1998年荣获县“优秀党员”称号;2008年被市保险处评为“社保扩面征缴先进个人”;2010年荣获县委“帮办服务先进个人”;2011年荣获“招商引资帮办服务先进个人”;2013年荣获县委“法制建设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自参加工作以来,张建军对工作精益求精,兢兢业业,每天都奔波在办案一线,他提出要加强执法机制和预防制度建设,创建了四个联动的执法模式、制定了三色预警防范机制,建立了劳资纠纷调处工作站,创新了欠薪预警工作机制,创办县劳动保障监察与企业人事管理研究会,形成了一套融普法、执法与监管工作于一体的工作机制,有效化解了大量的劳资纠纷,并赢得了社会的普遍认可。工作中,他总是身先士卒,凡疑难案件、群体案件,均亲临一线,靠前指挥,有效解决群体纠纷500多起。
在他的带领下,洪泽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充分发挥劳动保障监察的职能作用,积极进取,不断创新,各项成绩均取得了累累硕果。作为共产党员,他最喜欢“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这八个字,他常说:“劳动者的事无小事、哪里需要维权,我们就往哪里去,做为一名工作在劳动保障战线上的党员,更应该是人民群众的贴心人,就应该牢记这八个大字”。多年的工作经历,张建军不断实践着他的承诺,“时刻牢记全心全意为老百姓办实事、办好事”。
走进洪泽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的办公室,最为引人注目的就是挂在墙上群众送来的“公正执法,无私奉献”、“秉公执法,人民公仆”、“情系民工,服务群众”等各式各样的锦旗,上面一句句发自肺腑的话语表达出了人们对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和张建军大队长的无尽谢意,也折射出他践行“执法为民”承诺背后的一个个感人事迹。
近年来,他凭着“情系于民、执法为民”的宗旨,与百姓心贴心,竭尽全力捍卫正义,仅2015年春节期间办理一起常州蕴尔芬恶意拖欠劳动报酬案和恒龙水城等多起涉及百人的群体性集访案件,最终作出行政处理3145万元,处罚3.6万元,累计为来自四川、河南以及江苏各地等2000余名农民工讨回工资款达1000多万元。
没有豪言和壮语,没有掌声和鲜花,有的只是责任与忠诚,只是对工作的无限热爱。正是有像张建军这样默默无闻工作劳动保障人,让每一个在我们城市工作的劳动者心上都一直沐浴阳光,我们的城市才如此和谐安宁……这些成绩的取得,凝聚着大队长张建军的汗水和泪水,是他无私奉献精神结出的硕果。(作者单位:洪泽县人社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