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5日,湖北省食药监局官网发布食品生产企业飞行检查警示函(2018年第26号)。
襄阳三珍生态农业有限公司:
2018年6月8日,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飞行检查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食品召回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 14881—2013)等技术规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规定,对你公司的采购进货查验管理、生产环境条件及设施设备、生产过程控制、贮存及交付控制管理、食品出厂检验、从业人员管理及培训等方面情况进行了飞行检查。现将此次飞行检查中发现你公司存在的问题函告如下:
一、生产环境条件及设施设备
(一)生产车间暂存垃圾桶未及时清理。不符合GB14881中6.5.1条款关于废弃物应定期清除,易腐败的废弃物应尽快清除,必要时应及时清除废弃物的要求。
(二)车间防鼠设施欠缺,进出主要通道无防鼠挡板。不符合GB14881中6.4.2条款关于应制定和执行虫害控制措施,并定期检查。生产车间及仓库应采取有效措施(如纱帘、纱网、防鼠板、防蝇灯、风幕等),防止鼠类昆虫等侵入的要求。
二、贮存及交付控制
包装材料存储领用和生产需要不匹配,管理措施需改进。不符合GB14881中8.5.2条款关于应如实记录包装材料的使用情况的要求。
针对此次飞行检查发现的问题,你公司未提出异议。你公司要积极配合监管人员的调查处置,针对查出的问题进行彻底整改,襄阳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要于2018年8月20日前将你公司整改及查处情况报告湖北省局,并适时向社会公开。
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18年8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