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蒋忠) 近年来,淮安市洪泽区按照《就业促进法》要求,坚持把扩大就业作为经济和社会发展重要目标,认真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采取有效措施扩大就业规模,全面加强就业服务体系建设,强化城乡劳动者技能培训,推动城乡劳动者多渠道就业,切实解决高校毕业生、退伍军人、农民工、失业人员、“零就业”家庭和“4050”人员等各类就业群体就业问题,实现“促就业、保稳定”目标任务。2019年以来,全区城镇新增就业1.49万人,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1.18万人,城乡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0.20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1.84%以内,城乡“零就业”家庭实现动态清零。
完善工作协调体系,强化政府工作责任。洪泽区政府先后出台系列促进就业扶持政策,把扩大就业放在经济社会发展突出位置,成立由区政府领导任组长,相关部门组成的促进就业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各镇(街道)均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每年把城镇新增就业、控制失业率、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消除“零就业”家庭、创业和技能培训等目标任务,纳入区政府对各镇(街道)、有关部门社会和经济发展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层层分解落实。区政府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就业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区人社、财政、教育、税务、市场监管、退役军人等职能部门各司其责,协同合作,工会、共青团、妇联、工商联、残联等社会组织发挥优势,齐抓共管,推动各项就业政策全面落实。近年来,开展《就业促进法》专题讲座和培训班12次,发放就业优惠政策宣传单页、招工手册15万余份。
完善政策激励体系,强化政策推进作用。建立健全有利于促进就业配套支持政策,先后出台促进就业政策性文件,扩大政策扶持范围,加大资金扶持力度,形成较为完善和配套的促进就业创业政策体系,促进各类人群就业。2019年以来,共发放稳岗补贴2742.88万元、技能补贴103.7万元、创业贷款6000万元、贷款贴息136.27万元、小额担保贷款2794万元,创业带动就业3000余人。
完善就业服务体系,强化就业服务职能。洪泽区人社部门积极促进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和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2019年以来,举办招聘活动117场,为企业招聘和促进城乡群众就业1.49万人,开辟公益性岗位163个,安置包括“4050”人员和禁捕退捕渔民公益性岗位就业困难人员50余人。全区禁捕退捕渔民3670人转产转业率、参保率均达100%。
完善技能培训体系,强化就业能力提升。加大职业培训力度,推进校企合作,现代学徒制培训、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近400人。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1200人取得合格证书。高素质农民培训、职业技能与创业培训有序推进。区工会、妇联、残联等团体组织发挥各自优势开展各类职业培训。先后举办电商、育婴员、茶艺师、面点等实用技能、劳动力转移培训班60余期,参训5000多人次;举办农村种养殖、盲人按摩、中式烹饪、中西式面点、烙画、渔网具编织等培训班12次,参训480多人,开展退役士兵适应性培训209人;面向社会开展职业技能培训54期,培训3076人;围绕产业工人队伍建设,开展新型学徒制培训204人,推进补贴性技能培训6100人,为企业发放高技能人才补贴、新型学徒制补贴、以工代训补贴1300万元;新增高技能人才387人。
完善创业促进体系,强化创业带动就业。及时兑现创业补贴补助、小额担保贷款、创业就业税收等优惠政策。2019年和2020年共发放创业贷款6000余万元,为贷款到期的205人及1家企业,发放贷款贴息136.27万元;今年上半年发放小额担保贷款2794万元。鼓励和扶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推荐适合大学生就业岗位500个,为6名高校业生发放创业担保贷款 100 万元,安排105名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帮扶创业成功大学生93人,大学生创业带动就业638人,有效地为企业和求职者搭建起“空中桥梁”。
规范就业市场秩序,积极促进公平就业。洪泽区人社、法院、司法联合建立法律援助中心,免费为职工提供法律援助,区总工会常年聘请泽之源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为法律顾问,及时为职工提供法律咨询、参与劳动纠纷案件仲裁诉讼。加强监督检查,提高用工企业的法制意识和职业中介的职业道德,及时纠正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设立特殊群体就业服务专窗,组织特殊群体专场招聘会,为残疾人等群体提供职业指导和就业服务,通过信访接待、网络监测,对本区内有就业歧视的用人单位进行约谈,保障就业者就业权益不受侵害,全区公平就业环境逐步确立,就业歧视现象明显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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