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东方园林”)于近日收到单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下简称“招标人”或“甲方”)发来的《成交通知书》,确认公司为单县东舜河生态修复及综合整治(A 段)PPP 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中标联合体。
一、中标项目主要内容
1、项目名称:单县东舜河生态修复及综合整治(A 段)PPP 项目
2、中标联合体:牵头人——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北京东方利禾景观设计有限公司(联合体)。
3、总投资额:本项目 A 段总投资约 68387.6 万元,实际投资以政府相关部门审计结果为准。
4、全投资收益率:6.50%
5、项目投资规模:本项目 A 段总投资约 68387.6 万元,其中工程建安费用约 52148.5 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约 3515.9 万元,基本预备费 2783.2 万元,征地费用约 6499.4 万元,建设期利息 3440.6 万元。实际投资以政府相关部门审计结果为准。
6、建设内容:包括河道景观绿化工程、河道基础工程、园建工程、海绵城市和水生态修复工程、水环境治理工程、公共服务配套设施、特色文化设施、科普植物园及君子南路西侧河道景观工程等 9 项内容。
7、项目期限:本项目合作期限 14 年(包括建设期 2 年)。
二、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单县位于中国著名的牡丹之乡山东菏泽,地处鲁苏豫皖四省八县交界处,现辖 22 个乡镇(办事处)、1 个省级经济技术开发区、1 个省级旅游度假区(浮龙湖生态文化旅游开发区),502 个行政村,123.4 万人,面积 1702 平方公里。2014 年末常住(户籍)总人口 106.7 万人。全年实现生产总值 262.5 亿元,比上年增长 10.2%。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 37.6 亿元,第二产业增加值 135.7 亿元,第三产业增加值 89.2 亿元。固定资产投资 80.8 亿元,公共财政预算收入 16.2 亿元,公共财政预算支出 33.4 亿元。
(以上信息来自单县人民政府网站 http://www.shanxian.gov.cn)
关联关系:甲方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公司与交易对方未发生类似业务。
三、联合体成员基本情况及分工
公司名称:北京东方利禾景观设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唐凯
注册资本:2500 万元
注册地: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北路甲 10 号院 104 号楼 6 层 607
经营范围:文艺创作;工程勘察设计;经济贸易咨询;产品设计;工程技术咨询。(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东方园林持有北京东方利禾景观设计有限公司 100%股权。
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1)联合体由牵头人负责与业主联系、负责投标及签订合同等工作事宜。(2)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负责本项目的施工工作;北京东方利禾景观设计有限公司负责本项目的设计工作。按照本条上述分工,联合体成员单位各自所承担的合同工作量比例如下: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负责本项目的施工部分百分之百工作;北京东方利禾景观设计有限公司负责本项目的设计部分百分之百工作。牵头人与联合体成员出资比例: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出资 100%,北京东方利禾景观设计有限公司出资 0%。
四、中标项目对公司的影响
本项目计划总投资 68387.6 万元,如顺利实施,将为公司持续发展提供业务支持,并为公司后续 PPP 项目的开拓和合作提供更多的经验,对公司未来业绩产生长期积极的影响。
五、项目履行风险提示
1、接到中标通知书后,公司还需与招标人谈判并签署 PPP 项目合同,并依据该合同组建项目公司。每个环节的工作推进受多方因素影响,时间上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存在最终签署的 PPP 项目合同所约定的项目投资金额、建设工期等与中标通知书内容不一致的风险。
2、项目公司组建方各自的出资比例、项目公司的成立时间受各方工作进度影响,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3、施工项目的付款方式、回款期限及回款保障以各方签署的合同为准,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4、本项目的履行将占用公司一定的流动资金。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一月三日 |